1.没有结婚证,户口本上又已婚怎么办 宝宝知道
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
(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2.末婚有孩子想再结婚,我应该出什么证明才能领结婚证
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结婚登记手续,对符合婚姻和有关规定的。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离婚、丧偶)的证明: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男妇双方或一方须排除下列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也准予登记,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及不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发给《结婚证》;已有配偶的。离过婚的申请时,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申请时;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不设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同。)申请结婚登记,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