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孩(农村户口)结婚后户口不迁移是否还可以分到耕地
一、从法律上讲你如果姐姐现在所分的耕地未到30年,并且未在男方取得承包地,村里应当保留你姐原有的耕地的。
理由:1、你姐户口未迁出,她仍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如你所说,你姐以前应当分有耕地,属承包方且在承包期内。
相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法》(注:村委或村民组是发包方,村民个人是承包方)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其他略)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有三种可以收回的情况与你姐无关,省略)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重要的一条)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二、关于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问题,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有关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必须落在一起的法律法规。夫随妻的户口或妻随夫的户口,只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工作生活把双方户口迁移到一块的一个原因,并不是什么规定。你姐可以把户口迁到男方户口,如果男方也是农村户口,应当在男方所在地分到一份地(现在的地也就没有了),也可以把男方户口迁到你姐的户口分一份地(这个实际中不好办,如果村委和村民组不同意,好像办不来)。
三、如果村里不给她地,建议你通过乡政府调解或申请仲裁,最好直接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补充一下:如果你姐现在分得的地已到30年,村里准备重新分地,那就不好办了。目前农村分地确实如楼上所说的,有点乱,有时根本不按法律来。风俗习惯是女方嫁走后地就没有了,因为分地是关系到全村组的利益,你少一点,别人就多点,没人帮你说话。因为以上说的都是在承包期内的事。如果承包期限已到,要进行重新承包,也就是分地。依据相关《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看第三项“要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如果不同意,就分不到地。
虽然有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如果通过承包程序,村里直接把你原有的地合法化承包给别人了,那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把村民都告到法院吧。
2.我是农村户口老婆城镇户口结婚手续怎么办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