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人在内地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香港居民内地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双方到场。
扩展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2.香港人和内地人结婚怎么领取结婚证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中国大陆公民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中国大陆人到香港领结婚证可以吗
可以啊!内地人可以在香港注册结婚。
不过想在旅游途中顺便结婚可行性不大。因为它不是说到了那就能给你们发结婚证的。
前后起码最少要进香港2次才能完成一次结婚。 在香港结婚,举行婚礼之前,有两个步骤要走: ● 第一步: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递交时需缴纳305港元的费用,结婚双方必须递交的个人资料包括两人的详细资料及双方父母的姓名等,这份通知书会在香港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事务及记录办事处公开展示,为期至少15天。
● 第二步:递交“拟结婚通知书”15天之后,如无人反对,便可以举行婚礼,按照规定,新人必须要在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结婚。 在香港举行婚礼有三个选择:在5个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官主持婚礼、在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婚礼,或由婚礼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
如果选择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还要提前3个月在香港婚姻登记处的网站提交预约登记的表格,提交时必须写明要在哪个婚姻注册处办理、在哪一天办理,费用方面,一般日子需要715港元,公众假期及周末需1935港元。
4.我想去香港领结婚证
(一) 如在香港登记注册结婚
申请步骤 (以双方选择於婚姻登记处注册结婚为例)
1. 双方集齐所需文件的正&副本 , 然后港方可先到婚姻注册处递交 "拟结婚通知书"
2. 港方可到网站预约递交 "拟结婚通知书" 及选择结婚日期
3. 在递交 "拟结婚通知书" 的同时港方必须出示双方在 ) 项所述之文件的正&副本
4. 在递交 "拟结婚通知书" 后15日如无人反对 , 婚礼便可如期举行如选择由律师证婚 , 律师会代为递交 "拟结婚通知书" 至婚姻注册处;至於文件方面律师会负责核实所有正副本. 其他细节可与律师商议. 费用 (以双方选择於婚姻登记处注册结婚为例)
1. 将拟结婚通知书存档及展示 - $305
2. 在婚姻注册处举行婚礼 - $715 (办公时间内) / $1935 (非办公时间)
(二) 如在国内登记注册结婚男女双方均需年满 16 岁 (以西历计)
1. 港方: 香港身份证 (正&副本)
2. 内地方: 户口簿 (需注明未婚), 身份证 , 有效之港澳通行证 (正&副本)
如内地方所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其婚姻状况 , 香港婚姻注册处可能要求内地方提供由当地发出的单身证明.
5.香港人和内地人结婚怎么领取结婚证
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中国大陆公民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