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后父母给了钱但另一方根本不知道离婚时怎么判
您是想问:子女结婚后,父母给子女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婚后给钱的性质,是属于借款、代为保管还是赠予?不同的性质需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撑,不同的性质也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若无相关证据证明属于借款或代为保管,则会被认定为赠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父母为子女婚后购买房屋及不动产,相关情况应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执行,在此不予赘述,详情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结婚后男方所要彩礼钱女方不给怎么办
你好,很开心为你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除去以上四点,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你对照一下。
3.结婚男方父母不愿意出钱,作为晚辈应该怎么办
父母都是希望子女幸福的,幸福的前提条件不受苦,日子过的开开心心的,可是你觉得如果男方家里不出钱,你们的日子会过的幸福吗,会开心吗?因为这个原因你们要不停的为钱奔波,因为只有赚到钱了你们才能过的幸福开心,否则就是苦一辈子累一辈子,而且结婚有很多事情的,首先是房子的事情,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喜欢有自己的房子,不想总和长辈们住一起,认为没有自由,所以房子是你们必须先考虑的事情,可是目前的状况你们买的起房子吗?一般是男方家首付,之后2个人一起贷款,一起还。买了房子之后要装修,谁不希望有个温馨的家庭,把自己的小家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房子解决了还有办酒席的事情,之后还有小孩子的事情。一大堆的事情都是需要钱的,难道靠你们自己能解决?人要现实点,虽然你爱对方可以为对方付出一切,可是现实的社会是残酷的,没有钱做基础什么都没用,所以请你自己慎重考虑,好好的和男的谈谈,让他和他父母沟通,主要是看他的意思了,如果他都不愿意为你做些什么,那不如分手,千万不能男的家里认为你嫁不出去,非那男的不嫁了,这样以后你的日子会非常辛苦的。
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和他分手了,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不要做后悔的事情!
4.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该怎么办,彩礼钱要归还吗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彩礼钱方面,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没有共同生活,则支持退还。除此之外,不可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