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生的小孩没有结婚证可以入户口本吗
只要孩子在医院出生的,就有医学出生证明,而夫妻双方可以补办结婚证,然后拿着所有备用证件到当地户籍科办理孩子入户手续。
如果没有孩子的出生证的话可以到孩子出生时的所在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或户籍地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将证明和二人的结婚证送到户籍地所在计生部门办理小孩的户籍入户证明(可能会有一定数额的罚款),办好后将小孩的入户证明送往公安机关由你所在辖区管段警官签字同意后方可落户。
参考如下: 一. 申办此类户口所需的基本证明资料 1. 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出生医学证明书》(第二联限本市医院出生婴儿); 3. 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计划外生育申报出生证登记证明》;(指第二胎及以上) 备注:随父报户口、须出具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夫妻俩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儿的准生证,出生证,居委会介绍信,如果是农村,还要有村委会开的介绍信,还有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的小孩儿在当地未落户的证明(要用出生证去办)。
一般情况下小孩出生三个月内要办好户口。
2.入户口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
一般情况下,公民办理入户若没有结婚证是无法申请办理入户的。
若公民由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父母一方由于无入户到导致无法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是可以提供其中一方户口簿原件,非婚生育证明,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到该户籍部门咨询办理入户的,具体情况以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没有结婚证女方可以入户口吗
该前提下当事人不能申请婚迁入户:
1、婚迁入户的,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婚迁户口的结婚年限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
2、并且当事人能交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的,才能迁入户口;
3、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4.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会入进南方家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男方,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