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结婚证
晕,别人离过婚的还可以结婚再办结婚证呢。
怎么会听的到这样的说法呢?绝无此事。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检在当地的妇幼儿童保健中心进行。 婚检检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的传染病、有关的神经疾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
婚检可以及早发现男女 双方有碍婚育的遗传病或遗传缺陷,避免智障、不健全下一代的出生。 检查的重要项目有:透视,血、尿常规化验,梅毒筛查。
我国婚检主要针对两类遗传病:单基因遗传病和多基因遗传病,必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肝功能、胸部透视、全身体格检查、淋球菌培养和梅毒筛查试验等。常见的严重传染病、性病、艾滋病、肝炎等不但会影响到生育,还会造成孕后畸形儿等先天性缺陷。
如果不进行这些传染病的检查,就不能保证完全排除传染病、遗传病、精神病这三大病症。 费用一般在190以内(全项检查),除了必查项目以外还有可选项目,最简单的费用在100元左右,男士在75元。
血常规、肝功化验、艾滋病毒监测、尿常规、妇检、血压这些都是必查的 不参加婚检也没关系,因为现在已经取消了婚检,所以只要双方自愿,符合婚姻法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就可以。 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填写非近亲证明、照张照片就行了,手续很简单,但大部分民政局周末休息。
2.结婚证具体怎么办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希望结婚愉快,生活幸福
3.结婚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二、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