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四个月想离婚该怎么办
婚姻不是儿戏,既然没感情那为什么会结婚呢?
离婚带给双方的损失都会有的。
首先双方都是二婚了,其次对自己的感情史也有了一次折扣。
哪些财产损失 也只是身外之物。
那就直接去法院起诉,可以请求法院判离。
因为没有孩子,无非是财产分割,若女方不要太多,那法院会更好判一些。
去法院起诉立案后,也要走调节的程序,争取协议离婚。
若实在不行的情况下,也会判离婚的。
法院有时间规定,好像是三个月的期限,法院也有考核的。
2.结婚不到四个月我就想离婚了,该怎么办
结婚不到四个月,当事人就想离婚了,如果感情确实破裂或有其他符合离婚的情况,可以离婚。
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