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办理结婚证,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双方携带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三张2寸合影(可以在民政局拍摄),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双方之一)登记办理结婚证。
办理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办理材料
1、户口簿。(集体户口出具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有社会保障卡的也请提供,在结婚登记时,我们将作相关信息修改)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4、提交三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怎么领取结婚证主要步骤是什么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怎样领取结婚证
我给您一个详细的领取结婚证的流程: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结婚登记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结婚登记时间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最好选择好婚姻登记时间是你们喜欢的日期,最好早晨8:00到哪里。整个办理时间需要15分钟。登记的地方全是国家机关,所以早上8点上班,晚上5点下班,这个时间全国都一样。
如果我的回答令您感到满意,希望您能采纳,谢谢啦
4.异地怎样领取结婚证
您好,去你们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我给您一个详细的领取结婚证的流程: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时间
民政局星期一至五上班,最好早晨8:00到哪里。整个办理时间需要15分钟。登记的地方全是国家机关,所以早上8点上班,晚上5点下班,这个时间全国都一样。 如果我的回答令您感到满意,希望您能采纳,谢谢啦
5.结婚证手续:如何办理结婚证
结婚证手续: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 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相关法条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编辑推荐: 结婚证无效的尴尬 丢失结婚证的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