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给彩礼不结婚,彩礼合法吗
我给您介绍我QQ空间的一篇短文,请您参考:
《彩礼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礼的本意:
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厢情愿、终身已定。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二、彩礼多寡不一:
这与地域没有多大关系。城乡差别也不大。
开始图个吉利
【百里桃一】,101元;大兴其道;接着越变越大,越攀越厉害。
【千里挑一】,1001元;
【万里挑一】,10001元;
【万紫千红】,万紫(50元)一万张,计50万,千红(百元)一千张,计10万;共计六十万。
【一动一不动】,一动-----豪车,一不动------房产;
【三斤六两】,百元大钞上称称三斤六两。
三、天价彩礼是不是啃老、伤老?
现在的彩礼何止天价?何止是啃老?细算一下就知道,不说彩礼,就一套婚房(两室一厅80㎡)少说百万左右。就一般工人家庭需要多少年?女孩家也可以自己算算,自家现有多少存款?在说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还要赡养爷爷奶奶,说句不好听的,砸碎骨头熬成油能卖几个钱?不是啃老而是嚼老。养儿防老从何谈起?!
四、振臂疾呼:
近年来,随着攀比现象的不断发酵,彩礼也在不顾一切的攀升!这也不单单怨女方,也在男方炫富,大搞排场,有的男的不争气,恐怕找不到媳妇,千方百计凑钱。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钱,真心相爱,因陋就简,喜事新办的。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车、婚房的!这就看是真爱?还是真爱钱!?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这种【变相卖卖婚姻】的陋习!
2.没彩礼可以不结婚
跟女友谈了两年了,朋友介绍认识的。刚开始谈的时候我就告诉女友我们家可以出30万首付,女友没说什么,她提出她们那要彩礼,不过她父母一分钱都不要,只是走过过场,然后她家负责出装修的钱,我一口答应说该我们男方准备的我们都会准备。后来提到彩礼,我女友说她们那彩礼一般都十几万,我打听了下,是真的,不过我女友只要十万。我一听蒙了,这么多,我们这一般就三四万,女友不满,她说我刚开始不问彩礼多少一口答应,这是我不对。到了买房的时候,我拿出工作了几年的存款12万,父母出了18万,女友不高兴了,说我欺骗她,当初明明说是我家出的,怎么现在变成了我跟我父母一起出资的。我很不理解,难道我的钱就不是我家的了?女友说我那句话的意思十个人有九个人会误会成是我父母出的,并且她很不高兴的说我的钱都拿出来了,结婚后就一分钱没了,两个人还得存钱养小孩,如果婚前有点积蓄还是好的。
去年父母做生意一分钱没挣到,我妈为难的跟我说能不能让女友别要彩礼了。没办法我只能试探的跟我女友说,她沉默半天没说话,过了很久她开口:既然你做不到为什么要答应呢。我说不是资金有困难了嘛,你就不能体谅下。她说为什么都要我体谅,你让我怎么跟父母亲戚交代,再说不说说了嘛走个过场,你先跟你朋友借,三四个月后我父母退回来我们再还。我很不解非要走过过场吗,既然不是真要,干嘛要这么麻烦。她一听火了,说我父母不信任她们家,肯定是以为给了她们家,她们家肯定不退。天地良心,我父母从没这么想。后来她非常生气的说我现在口口声声的讲感情就是为了空手套白狼,没为她做什么就要她付出,不管父母的颜面。10万块跟谁借啊,父母都老了,为了儿子结婚竟然还要先去借钱,说出去大家要笑死了。如果说走个过场就不能银行卡里只放两三万?
我看现在婚也不用结了!!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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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结婚可以向女方把彩礼钱要过来吗
一、婚姻法彩礼返还新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二、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三、结婚彩礼的历史由来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4.给了彩礼不结婚算诈骗吗
对方恶意以结婚为条件,以获取彩礼为目的,给付彩礼后又不结婚的,算诈骗。可以依靠法律途径追回。数额较大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
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况,依据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