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土地利用现状原则:人们在发展旅游活动中对土地利用的结果是不同的,土地利用的现状特征是划分旅游用地类型的一项综合性的标志;
2.土地主导功能原则:旅游用地是土地利用的一种附加功能,除了旅游接待设施和部分旅游景点占用少量建设用地,基本不会实际占用和消耗土地,因此应优先体现原有土地用途,按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进行划分;
3.实用性原则:旅游用地分类应符合旅游业发展的特征,能反应出旅游产品的特性;
4.旅游用地特性与土地利用特征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发展符合旅游用地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