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共同还房贷如果分手了 怎么办
我想其他人会告诉你写上你的名字,这样分手后把房子卖了,你能拿到房子的一半(不仅你付的放贷,连首期都赚了),或者签个协议什么的证明贷款里你还了一半。这些其他人会讲得。
但是我要讲。你男友家买房子,大人给首期,放贷要你们两个一起给。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啊?这意思你不能不懂,意思就是认定你是他家儿媳妇了。结婚就是一张纸和几桌酒而已。你如果现在有分手的打算,或者对你们两个将来结婚还不是很确定,你就告诉他们你没打算做他家儿媳妇呢,这贷款你不能参与还。到结婚的那天你再考虑。但是结婚后,这个问题还是存在,因为房子是男友的婚前财产,即使婚后你开始还房贷了,之前已经交付的部分,是婚前财产,你俩离婚了,那婚前财产还是不会分你一半。
所以,如果非要去搞清楚去证明谁给的首期,谁给的贷款,又要搞分手后房子的划分。我倒是建议他父母放了多少首期,你也较你父母放多少首期。你俩名字一起写,贷款一起还。分手了就劈开一家一半,简单明了。你也不需要在没给首期的情况下要求写上你的名字那么贪心(他父母肯定会觉得你贪心),也不需要付了贷款分手后因为没你的名字拿不到钱(你还一半贷款,又没结婚,这很难证明你这钱是还贷款,还是交房租)。如果立字据说清楚吧,又不像是亲人间会做的事,关系就复杂了,亲情就变质了,大家到底是中国人。最好就是你家拿钱填另外一半首付。正好利息以后也少交点。
2.婚前房子,没结婚,但是有双方名字,现在怎么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详情:2018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3.我婚前买的房,当时房产证还没办出,结婚后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看购房合同和结婚证时间对比,就知道是否婚前个人住房,
不看房产证时间,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