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结婚的房子加不加我的名字,帮我想个办法吧
小姑娘,如果你生了一个男孩,你家里条件不太好,你儿子找了个女朋友,虽说你们没什么钱给礼金等,但这房子是你们老两口贷款的。就唯一的财产。你儿子的女朋友说,一定要写她的名字。你是妈,别说你是否同意了,你心里舒服吗?
不是钱的问题,就像你不舒服一样,你觉得他们家不写你名字,那他们父母也觉得你都决定嫁给他了还一定要求写你的名字。
现在并不是应该怎么样,只是让你换位思考一下。至于共同财产的问题,是父母付首付,儿子来还,那跟你根本不沾边。不算共同财产。如果你一定要写你的名字没有问题的,你老公一定会同意的。但是你婆家会有点不舒服。这个你自己决定吧。日子是你过的。
两个人各是一个○,在一起不是2个○,不是财产累计,而是各自削去一半拼成一个圆,有什么吃不吃亏的呢?
2.婚后男方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怎么办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二、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新婚姻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私自卖房配偶可索赔
【新婚姻法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四、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
【新婚姻法规】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3.结婚男方全款买房装修,不加女方名字合理吧
合理。但如果你真的很爱她的话,应该是愿意加的;但是如果女方太看重这方面的事情的话,那应该着重考虑。
其实加不加名字都可以,但由于你们双方立场不同,所以你们会有些意见不统一。
男生害怕女生将来离开他,会人财两空。
而女生则害怕结婚的代价过低,男方会不珍惜女方,或者出轨离婚的成本较低对男生没有约束,也有的女生是觉得男生不加名字就显得不是真爱。
各自立场不同,加上信任,感情等问题,所以对加名字的看法也不同。但如果你们是真心相爱并愿意在一起的,就应该要彼此宽容商量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
祝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