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基础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依法从事有关的金融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设13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司、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国际司、内审司、人事教育司。
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设立了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个中心支行,1827个县(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制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所谓政策性银行( policy bank / non-commercial bank )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1、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
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一是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不是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也必须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三是政策性银行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一般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四是政策性银行有特定的业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2、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商业银行”是英文Commercial Bank的意译。
在给这个概念下定义问题上,中西方提法不尽相同。我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定义应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商业银行是一个信用授受的中介机构;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第三,商业银行是唯一能提供“银行货币”(活期存款)的金融组织。
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这个定义方法实际上是把中西方学者对商业银行所下定义做了一个概括。
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
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
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
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
2.谁知道一些关于金融方面的知识
1、广义的金融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的全部金融性交易活动,包括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供求双方之间所有的以货币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活动,如存款,贷款,信托,租赁,保险,票据抵押与贴现,股票和债券买卖,黄金外汇交易等。
2、狭义的金融市场:一般限定在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融资活动,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以及黄金外汇交易等范围之内。 3、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双方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货币资金交易,黄金外汇买卖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等活动的总称。
4、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或一级市场,是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交易市场。 5、二级市场:已发行的旧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转让流通的交易市场。
6、金融工具:又称信用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 7、股票: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8、普通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基本股票,是最标准的股票。 9、优先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分配方面比普通股东具有优先权的股票。
10、债券:一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约定时间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书面凭证。 11、国库券:政府为弥补国库资金临时不足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
12、抵押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以不动产或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 13、信用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不以任何资产做抵押或担保,全凭公司的信用发行的债券。
14、转换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债券持有者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比例和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 15、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这种债券赋予持券人购买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
16、重整公司债:经过改组整顿的公司,为了减轻债务负担而发行的一种利率较低的债券。 17、偿债基金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发行公司要在债券到期之前,定期按发行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赢利作为偿还基金,交由接受委托的信托公司或金融机构保管,逐步积累以保证债券到期一次偿还。
18、金融债券: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证券法律和证券发行程序,利用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一种债券。 19、基金证券:又称投资基金证券,是由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证明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资产所有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有价证券,它是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某些权益组合的产物。
20、票据: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 21、自由外汇:无需经过发行货币国的批准,即可在外汇市场上自由买卖,自由兑换为其他国家的货币,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被广泛地用作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
22、记账外汇:未经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则不能转换为别国货币,通常只能根据有关协定在协定国之间使用。 23、衍生金融工具:又称为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类其价值依赖于原生性金融工具的金融产品。
24、货币市场: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25、同业拆借市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活动形成的市场。
26、中央银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期限从3个月到1年不等。 27、预发行市场:现实中有一种国库券交易并不是在发行完成以后进行,而是在宣布发行的消息后立即交易,这种交易市场也称为预发行市场。
如美国的WI交易。 28、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存款证明。
29、回购协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证券时与买方约定,双方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手中购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证券。 30、增资:已成立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称为增资。
31、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客户向经纪人支付一定现款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差额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交易方式。 32、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是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股票达成契约。
33、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对象的期货交易,其目的在于减少股票投资的风险,增加股票投资的吸引力。 34、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买卖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的期权合约。
35、证券交易所:按照一定方式和规则组织起来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 36、会员制: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由经营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37、公司制:公司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按公司法组织的,交易所收取发行者的“上市费”,并抽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和其他服务性费用。 38、佣金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在交易所中代替客户买卖并按固定比例收取佣金的经纪人。
39、两元经纪人:又称专家经纪人,是专门接受佣金经纪人再委托,并代为买卖,收取一定的佣金。 40、特种经纪人:又称专业经纪人,是在交易所内具有特殊身份,又固定从事特种证券交易的经纪。
3.金融方面的知识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4.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
1.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
4.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法求偿权。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6.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5.金融投资方面小知识或者小故事
这是我记忆最深的故事,直击人性。
有个人布置了一个捉火鸡的陷阱,他在一个大箱子的里面和外面撒了玉米,大箱子有一道门,门上系了一根绳子,他抓着绳子的另一端躲在一处,只要等到火鸡进入箱子,他就拉扯绳子,把门关上。一天,有12只火鸡进入箱子里,不巧1只溜了出来,他想等箱子里有12只火鸡后,就关上门,然而就在他等第12只火鸡的时候,又有2只火鸡跑出来了,他想等箱子里再有11只火鸡,就拉绳子,可是在他等待的时候,又有 3只火鸡溜出来了,最后,箱子里1只火鸡也没剩。
投资者往往不了解尽快停损的重要性,当情况开始恶化时,依然紧抱着飘渺的构想,无法客观分析状况,以赌徒的心态,盲目坚守以致持续深陷,直至无法挽回的地步。这时平衡的心态往往比精巧的分析更重要。
要是长点的建议看《股票大作手回忆录》《股路不归》《"炒”期货》
6.2018年理财小知识有哪些
你好,2018年应该选择中南信达金融,它没有负面信息的,中南信达金融理财的话据我所知现在用的人很多的,做的算不错的,有短中长期产品,而且确实都是保本保息的。并且由银行对资金账户的管理是否存在交易真实性判断,
说实话理财本身就是有一定风险的,没有什么是只赚不赔的,要不然所有的人都去投资了,但是一般本金是不会出现问题的,只是收益会上下浮动,收益高的相对风险高,收益低的相对风险也低,但是还是需要仔细了解金融产品相关投资风险,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而且设置了安全卡。
网络上一度野蛮生长、鱼龙混杂,这就需要我们投资大众仔细甄别、筛选:流动性、收益率、规范程度、风控水平等。
7.有哪些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
现代人的生活却非常地繁忙,能拿出时间长期地学习理财知识已经非常地不容易,如何学得高效和更有针对性,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首先从内容上,我们日常生活中必备的理财知识有以下几点:能够掌握各重要的经济指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分析经济发展的走势,及对相关行业的影响。了解各个投资品种,能够获得正确的资讯,或者说具有甄别有效资讯的能力;能够量化投资的成本和收益率的能力,并制定严格的投资纪律;综合上述的能力,不断优化组合自己的资产配置。
我想,肯定有朋友看完以上几点,头就开始痛起来了。在课堂上,我一直强调,世上绝对没有“轻松赚钱”和“傻瓜赚钱”这回事,信心来自于对所做事情的全面了解,因此,自己为自己理财,绝对要成为行家和专家,才能达成目标。
否则,我们只能请理财专家来效劳,这样理财才会变得轻松容易。涉及理财方面的知识比较广,上面我只讲了必备的理财知识,还有相关的一些知识也是要稍微掌握的,比如保险知识、税收知识、遗产传承知识等等,掌握了这些知识,个人的财富支配能力就更全面一些,可以从人的一生全方位的角度达成财富规划的目标和愿望。
那么掌握理财知识的途径有哪些呢?系统地学习《理财规划师》的课程,并可选择考取专业证书,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多听多看理财的杂志、书籍、报刊,逐步积累理财的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积累,一边投资理财,一边学习和掌握。
就像前面文章中提到的那样,每天花两个小时学习理财,持之以恒,经过三个月、一年半、十年,终究会成为这方面的行家。能够量化的风险是真正的风险,而不能量化的风险是赌博。
所以,因为无知而去投资,跟赌博没有什么两样。在我看来,学习理财知识比学习英语要简单得多,因为我们每天都在与钱打交道,所以理财知识比英文更贴近我们。
只是学习理财知识与学习英文一样,必须先学习像语法、单词、发音等的基础知识。只要具备了扎扎实实的理财知识,即便在经济最低潮的时候,也能在投资中获取报酬,胜过那些不学习理财知识的人。
8.金融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验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公司及金融教育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金融学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方向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券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9.个人理财入门小知识有哪些
1、学习理财知识想要在个人投资理财领域有所突破,就必须要学会更多的技能。
我们要对投资理财基础进行系统化学习,可以买一些金融杂志、理财杂志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样就可以在真正的理财投资中灵活的运用所学到的理财知识,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财风格,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2、随手记账现在是手机互联网的时代,我们随时随地都有理财的机会,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将自己一天的开支通过手机记录下来,按周或者按季度做详细的分析,那些是必要开销,哪些是不必要的,长久下来,便能掌握个人的消费规律,从而避免过度消费,对于个人投资理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合理规划资产在有规划的情况下,合理的配置投资才能增加财富。要合理规划生活开支,学会花钱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合理规划好闲置资金。尽量去使用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让财富增值。4、短期投资工薪阶层往往时间少且收入比较固定,个人投资理财方面更偏向稳健性投资,如果没有过多的时间管理投资,但至少要懂得理财的原理,选择购买一些期限短、收益较为稳健的理财产品。
相比来说比存活期划算。5、减少负债要减少信用卡等透支行为消费。
拿着明天的钱,今天来使用,预支未来的财富,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每刷一次信用卡就多了一笔负债,如果没有按期还款,过高的利息会让你背负更多的负债。所以我们要尽量减少这类行为的消费。
6、减少高风险投资一般收益高的理财产品伴随的风险也是相当高的。对于个人投资理财来讲,如果不是闲置资金非常多,建议还是选择低风险稳健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
因为一旦投资失败,有可能会倾家荡产,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是承受不起的。所以我们要减少高风险的理财投资产品。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个人投资理财入门知识,希望大家在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时,多注意以上几个方面,根据个人的理财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