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证有几种职业可填
职业包含十个方向(农村农业、e68a847a686964616f31333431363635生产加工、制造、服务娱乐、政治、科研教育、管理、商业)。
第一产业:粮农、菜农、棉农、果农、瓜农、猪农、豆农、茶农、牧民、渔民、猎人等。 第二产业:瓦工、装配工、注塑工、折弯工、压铆工、投料工、物流运输工、普通操作工、喷涂工、力工、搬运工、缝纫工、司机、木工、电工、修理工、普工机员、屠宰工、清洁工、杂工等。
企业制造多用黑领、蓝领来表示 [2] 。 第三产业:公共服务业(大型或公办教育业、政治文化业、大型或公办医疗业、大型或公办行政、管理业、管理人员、兵役、民族宗教、公办金融业、公办咨询收费业、公办事务所、大型粮棉油集中购销业、科研教育培训业、公共客运业、通讯邮政业、通讯客服业、影视事务所、声优动漫事务所、人力资源事务所、发行出版业、公办旅游文化业、文员白领、家政服务业)。
个体商人(服务)业(座商),(盲人中医按摩业、个体药店、个体网吧、售卖商业、流动商贩、个体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影视娱乐业、维修理发美容服务性行业、个体加工业、个体文印部、个体洗浴业、回收租赁业、流动副业等)。综合服务业,(房地产开发)。
扩展资料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
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
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
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
2. 结婚登记上的职业写什么,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
刘某与张某是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大儿子刘一、二儿子刘二、女儿刘三,1969年刘某与张某均已去世,留下自建房屋4间,未留有遗嘱。
由于家境贫穷,大儿子刘一1969年与夏某以夫妻关系名义共同生活,1998年大儿子刘一去世,未留下遗嘱;1957年二儿子刘二与南京市朱某结婚,未育子女,与朱某之子王一、王二为继父子关系,2004年二儿子刘二去世,未留下遗嘱;1955年女儿刘三与其外村的朱某结婚,育有一女朱一,1983年女儿刘三过世,未留下遗嘱;由于大儿子刘一没有工作及子女,朱一与其情同父女关系,承担着生前赡养,死后殡葬义务。现刘某与张某宅基地的房屋只有大儿子事实婚姻中的夏某一人居住,1998年,其村统一领取房产证,将其房产登记于夏某名下。
2012年,其村土地欲增减挂钩,以夏某名义商谈拆迁事宜,由于夏某年事已高,且有外甥高某,夏某欲将此房屋赠与其侄子高某。刘三的女儿朱一认为,其房产属于刘某与张某的三个子女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夏某没有权利将房屋赠与给其外甥。
但是房产证已登记于夏某名下,请问:1、朱一如何能主张此房屋的产权?2、如果朱一想证明此财产属于遗产,该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3. 结婚登记需要填写什么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三十八条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填写: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项目的填写,按照下列规定通过计算机完成:
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件号”:当事人是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当事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当事人是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当事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证件号码前面有字符的,应当一并填写。
4.“国籍”: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的,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情况”:应当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逐一填写,不得省略。
6.“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7.“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的日期应当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填写规则见附则。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二)“登记员签名”: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处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并在骑缝处加盖钢印。
第三十九条 结婚证的填写:
(一)结婚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
(二)“婚姻登记员”: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计算机打印。
(三)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
(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