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法律知识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
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
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2.法学专业需要背那些法律
法学专业的学生为了将来的工作,可以选择诸如财务会计方面的课程,作为一个能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律师,不懂基本的会计财务知识是不行的。金融方面的课程,可以选择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方面的课程,从事这方面服务的律师,收入都是很高的。要想从事这方面的法律服务,当然需要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律师所谓专业不专业,不是衡量你的一般性的法律知识有多少,而是看你对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掌握多少专业知识,掌握了多少与此相关的部门规章、条例等内容。
当然还应当学习一些有关国际贸易的知识,律师常常会遇到此类案件。
总之,律师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时,才能够准确判断各方的权利义务,才能在开始就取得委托人的信任。
做法官、检察官或搞法学研究,有上述知识,在工作中也会得心应手。
3.法学类专业有哪些
法学门类包括法学类、公安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民族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等6个小类。
法学类又包括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等3个专业。法学门类有哪些专业法学类:包括法学和知识产权、监狱学。
政治学类:包括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和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社会学类: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和人类学、女性学、家政学。
民族学类:包括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包括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
公安学类:包括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类专业介绍法学专业:培养掌握律师实务、司法鉴定、法医等技术知识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监狱学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知识产权专业: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4.学法学专业都要学习什么法律知识
学法学专业主要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等。
这些也是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 另外,随便回答你:本科法学先考律师证还是先考司法考试呀?自从2002年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将律师资格、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实施统一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法律职责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做律师 、法官、检察官的资格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结合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需要,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于8月8日印发。
现予公布。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应当公平、公正。
第四条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保密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 考试方式 第七条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九条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第十一条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 第三章 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司法部设立专门机构具体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命题、监考、评卷等考务工作的规则,由司法部依据本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规定具体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具体办法由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第五章 资格授予 第十七条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 第十八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不具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及颁发证书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收回、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条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第二十三条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民族自治。
5.高考将适当增加法治知识 高中将学哪些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其中,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2.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3.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
6.在日常生活中有关法律的10个例子
1,早晨来上班,你过马路要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
2,路过菜市场,买了煎饼抄果子。他要约,你承诺,跟摊主形成买卖合同。
3.来到所里,有个当事人来交代理费,没带够,给所里打了个条。当事人跟所里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4,坐在电脑前,打不开电脑,坏了,让人来维修。你跟维修人员之间建立了合同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
5,人家维修完了,让你掏钱结账,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原来被小偷袭偷了,小偷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刑事法律关系。
6.你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以过年放假不出警,你起诉公安局,属于行政诉讼。你与公安机关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7.公安机关败诉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国家赔偿法赔偿了你的损失。这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围。
8,你很高兴,请大伙去吃饭,到饭店,与饭店形成合同关系。
9,在饭店吃饭,你拼命劝大伙喝酒,结果导致一人酒后肠胃出血,朋友起诉你,与你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10,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很多,比如结婚得zd达到法定条件,离婚得符合法定标准啊。
7.我们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与普通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如下:《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1、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总是没有坏处的。甚至,很多时候,法律会成为保护自己的一项武器。
2、民法,是与个人生活最息息相关的。无论如何,多了解一些民法的知识,总是好的。
比如,货物买卖、房屋租赁就涉及到合同法的知识;房屋的通风采光、买卖房屋的登记就涉及到物权法的知识;饲养的动物伤人、骑车伤人就涉及到侵权责任法的知识;还有买了过期的、质量不合格的就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等等还有很多。所以说,民法是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去了解的法律。
很多问题的出现,可能你无法立刻知道具体违反了什么法律,但是当你法律接触得多了,你会慢慢地形成法律的一些思维,这些思维可以帮助你判断某些事实是不是违法,而你该采取怎样的有效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当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之后,你知道要去正规的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并且要保留好正规的发票,包括吃法、住宿、医疗的发票,这些东西都是特别重要的。所以,民法,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法律。
3、有时间、有精力,可以去看看《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条,如果觉得那些东西实在枯燥难懂,可以多看看法制类的节目和报纸,比如《今日说法》,通过现实生活的生动案例,也可以学习到很多法律的知识。
8.法学专业的学习内容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相近专业:法学 监狱学 知识产权 这是我从网上找的,你要不要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