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基本常识

2022-12-13 综合 86阅读 投稿:七秒梦

1.电气防爆知识问答

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中仪电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就“防爆技术培训“达成合作

1.防爆相关国家法规及标准

2. 爆炸性环境基础知识

3. 爆炸性危险场所分类

4. 防爆标志及铭牌

5. 防爆合格证

6. 电气防爆技术原理

7.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8.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9.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0. 防爆电气安全管理

11. 在用防爆电气典型问题解析

考核发证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合格者,颁发培训资格证书

2.我最近写论文需要关于电气防火与防爆的知识

5 电气设备的选型(包括电缆和导管)

5.1 特定资料

为 了选 择 适用于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要求了解下列内容:

— 危 险 场所的类别,

— 温 度 组别或根据5.3条气体或燕气的引燃温度。

— 在 必 要的地方,与按照5.4的电气设备分类和小类相关的气体或燕气分级;

注 :G B 3 836.1 中的防爆类型,仅仅对于防.类型“d"(隔姗外壳)和"i"(本质安全型)需要将设备分为小类.对于防

爆 类 型 "n ", 某 些设 备也需要分为小类(见5.4).

— 外 部影响和环境温度。

5.2 根据区域类别选型

5.2.1 0区用设备

若 电气 设 备和电路符合GB 3836.4("ia”类— 本质安全型)和本标准12.3的要求,该电气设备和

电路可用于0区。

5.2.2 1区用设备

如电气 设 备符合用于。区要求或下列防爆型式的一种或多种要求(也见5.2.4)该电气设备可用于

3.谁有关于防爆方面的知识给提供一点好吗

第一章 防爆技术基础 石油、化工、煤炭和国防等许多工业部门,在生产、加工、运输和贮存的各个过程中,经常可能泄露或溢散出各种各样的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各种粉尘及纤维。

这类物质与空气混合后,可能成为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当混合物的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时,一旦出现火源即会引起爆炸和发生火灾等严重事故。因此在这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都必须时经过专业机构认证的具有防爆性能的产品。

1.1 危险场所的划分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关于危险环境的划分中明确规定,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传至未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称为I类环境;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薄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称为II类环境。危险场所是指危险环境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用专门措施的区域,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1.1.1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的厚度进行分类,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20区:zone 20,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zone 21,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zone 22,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未21区。

1.1.2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可燃性气体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区和2区。 0区:zone 0,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大于1000小时/年。

1区:zone 1,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在10~1000小时/年之间。 2区:zone 2,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时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少于10小时/年。

在此,“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1.2 气体组别与温度组别 对于II类爆炸性气体环境来说,按照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将爆炸性气体分为A、B、C三个组别。

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温度组别是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来划分的,最高表面温度时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不见或电气设备的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温度组别分为T1至T6 六组,在假定基础环境温度为40℃时,各组别的温度为 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下面就是一些典型的爆炸性气体对应的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

对于电压不超过1.2V、电流不超过0.1A,且能量不超过20微焦或功率不超过25mw的电气设备,在经过防爆检验部门认可后,可直接使用于工厂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和煤矿井下。 1.3 爆炸防护的基本原理现代用于工业生产的可燃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而且生产过程情况复杂,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各种相应的防护措施。

从爆炸破坏力的形成来看,爆炸一般需要具备5个条件:⑴提供能量的可燃性物质(释放源);⑵辅助燃烧的助燃剂(氧化剂);⑶可燃物质与助燃剂的均匀混合;⑷混合物放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包围体);⑸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上述条件中的点火源、可燃物质和助燃剂是燃烧爆炸的三要素,防爆技术就是根据这些爆炸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1.3.1 可燃物浓度的抑制爆炸强度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有密切关系,爆炸强度随浓度变化的关系近似于正办周期的正弦曲线,浓度国低或过高都不能发生爆炸,这两个点称为爆炸下限浓度和爆炸上限浓度。在爆炸下限浓度以下,由于可燃性物质的发热量已经低到不能维持火焰在混合物中传播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因而该混合物不能被点燃;若浓度逐渐增加而超过爆炸上限浓度时,虽然可燃物质增加,但助燃的氧气浓度低于化学当量值,不能满足混合物完全燃烧的需要,也不会发生爆炸。

因此可以通过可燃物浓度的控制来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或者把爆炸事故可能造成的破坏力降到最小限度。 1.3.2 氧浓度的控制在爆炸气氛中加入惰化介质时,一方面可以使爆炸气氛中氧组分被稀释,减少了可。

4.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燃烧、火灾及防爆基本知识 一、燃烧的形成 若要有效的做好防火和灭火工作,必须首先了解燃烧的形成。

一般而言,燃烧是由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常见的火源有:明火、电火花、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电火花、赤热体、雷击和自燃起火等)这三个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而发生的。所以,采取措施、防止燃烧形成的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或者避免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防火灭火技术的基本原理。

二、火灾的分类 根据物质燃烧特性,一般将火灾划分为以下几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液体火灾还可以分为油品和水溶性液体火灾。油品火灾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原油、重油、动植物油脂等的火灾;水溶性液体火灾是指甲醇、乙醇、甲醛、乙醛、丙酮、乙醚等极性有机溶剂的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三、火灾爆炸的原因(一)物质原因1、点燃的烟头。在生产作业现场乱丢未熄灭的烟头,有可能引发火灾。

2、电火花。如,电气短路能使房屋的可燃结构燃烧而造成火灾。

3、机动车辆排气口喷出的火花。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机动车辆排气口喷出的火花,往往酿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二)思想意识和管理上的原因1、一些领导对防火安全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执行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不坚决。2、缺乏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3、操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或违章作业、或缺乏安全防火知识。4、设计和工艺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规范要求等。

四、火灾爆炸的危害(一)火灾对人的危害1、火灾产生的高温及火焰,不仅会烧伤人的皮肤或更深层的细胞组织,重者则导致人的死亡。2、在氧气不足的情况下,导致不完全的燃烧;由其产生的浓烟和一氧化碳,能导致人的窒息和中毒死亡。

(二)爆炸的危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震荡波、冲击碎片等,常会以二次事故的特性,给受灾地造成较大范围的人、财、物的损失及危害。五、火场中常见的有毒物质火场中常见的有毒物质主要有以下七种:一是不完全燃烧生产的一氧化碳;二是工业用的部分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等);三是沥青、油漆、塑料、化纤、毛织品及其他化学物质燃烧产物;四是油脂、干性油、植物油等分解产物;五是氟、氯、溴、碘等卤化物蒸气;六是醇、醛、醚、苯、汽油、二硫化碳等液体蒸气;七是含毒物质受热或燃烧分解出的有毒毛体或蒸气。

如,硫化氢、氯气等。

5.电气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据场所特点电气防火防爆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有: (l)正确选用电气设备。

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应按规范选择防爆电气设备。 (2)按规范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项重要措施。

(3)加强维护保养检修,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包括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等参数不超过允许值,保持电气设备足够的绝缘能力,保持电气连接良好等。 (4)通风: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底。

(5)采用耐火设施对现场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质开关箱内表面衬以白铁皮。

(6)接地:爆炸危险场所的接地(或接零),较一般场所要求高。必须按规定接地。

6.电气工程知识:防爆电气设备有哪些误区

误区之一: 能防水不少人认为,防爆电气设备之所以能防爆,是因为其外壳能阻止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进入其内部,其密封性能一定很好,能阻止雨水进入,安装在户外露天使用应该没有问题。

其实这是混淆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形式和外壳防护等级两个概念。防爆电气设备按其防爆原理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防爆形式。

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具有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内部的爆炸向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播的外壳的电气设备。显然其防爆性能与外壳防护等级无关,国家标准对其外壳防护等级并无特别要求,只要满足电机及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即可,但对其外壳的材质和机械强度作了严格的规定。

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多见于小型弱电设备)是全部电路为在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这两种防爆电气设备或是不产生火花和高温,或是产生的火花和热效应不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显然其防爆性能也与外壳防护等级无关,因此国家标准对其外壳防护等级也无特别要求。

绝大多数防爆电气设备均不能阻止气体或水进入其内部,因此不能将这些防爆电气设备直接安装在户外露天场所,也不能用水冲洗其外壳。通常用于户外能防雨水的电气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X5(即能经受来自各个方向的喷水而不进水),因此在购买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同时提出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另外要注意的一点是用于户外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耐腐蚀。

误区之二:气体防爆电气设备可以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许多人对粉尘防爆及粉尘防爆电气设备还缺乏充分的认识,实际应用中不管是气体爆炸危险场所还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都选用气体防爆电气设备。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从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可知,绝大多数气体防爆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低于粉尘防爆电气设备,若将气体防爆电气设备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则粉尘会进入设备内部并堆积,这将防碍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反过来,粉尘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可以用于气体性爆炸危险场所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只是外壳防护等级较高而已,并不能阻止爆炸性气体进入其壳内,又无隔爆、增安等防爆措施,所以这两种防爆电气设备决不能换用。

误区之三:农产品粉碎场所电气设备毋需防爆这是目前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其实有爆炸性危险的粉尘可分为如下四种:爆炸性粉尘、可燃性导电粉尘、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

农产品粉尘即属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以稞麦粉为例,其各项爆炸危险性指标竟同金属中的红磷粉相当。

因此,农产品粉碎加工场所的防爆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必须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7.防爆电气作业怎么考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的作业及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状况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持有防爆电气证能从事持有低压电工证的工作,但不能从事高压和电网工作。

防爆电气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的关系有点类似高压容器焊工证和普通焊工证的关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 30 号令)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 44 号令)的相关精神,凡涉及电气、电力设施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调试和检测等岗位电气防爆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防爆电气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电工:防爆电气)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基于此,特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防爆电气)安全技术培训,相关招生信息如下。一、招生对象1. 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 具有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电子、电气、仪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具有半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 取得电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二、培训教材及内容培训教材采用由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防爆电气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课程内容包括电气防爆基础知识;电气设备防爆技术;防爆标识与电气设备选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修理;防爆电气设备应用管理要求和质量现状;安全技术训练。三、考核及发证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防爆电气)安全技术(应知、应会)。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的《特种作业(电工:防爆电气)操作证》。四、培训及考核费用培训费 1600 元

8.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有哪些

用外壳限制爆炸和隔离引燃源 1.用外壳限制爆炸 用外壳限制爆炸是传统的防爆方法。

它是把设备的导电部分放在外壳内,外部可燃性气体通过外壳上各个部件的配合面间隙进入壳内,一旦被内部电气装置上的导电部分发生的故障电火花点燃,这些配合面将使由外壳内向外排出的火焰和爆炸生成物冷却到安全温度,而不能点燃外壳外部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亦即外壳阻止了爆炸向外传播的可能性。 一般称间隙隔爆,这种防爆型式国外一般称为隔爆外壳,我国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

2.用外壳隔离引燃源 2.1采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将外壳密封起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壳内,而与引燃源隔离,达到防爆的目的。这种防爆型式的设备称为气密型电气设备。

2.2当电气设备只用于爆炸性混合物在某个时候出现的场所,则可利用设备内部出现爆炸性混合物所需的时间,作为保护因素。为此,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外壳来限制可燃性气体或蒸气进入,即相当于限制设备“呼吸”,使外壳内部聚积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浓度达到下限值的时间比外部环境中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可能存在的时间要长。

这样实际上就使进入壳内的气体和蒸气浓度达不到爆炸下限值,因而不会被点燃,达到防爆的目的。这种防爆型式称为限制呼吸外壳。

2.3采用密封性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外壳使可燃性粉尘不能或难于进入外壳内,而与引燃源隔离,达到防爆的目的。这种防爆型式设备称为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

电气防爆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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