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需要知道的法律小常识

2023-03-03 综合 86阅读 投稿:曲未终

1.贷款的法律知识

一.总则 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

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 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 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律师在银行贷款中的业务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 参与贷款协议的起草、谈判或审查; 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通过自己对银行贷款活动的参与, 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 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 并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操作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制订, 主要适用于一家境内商业银行向一家境内企业提供人民币资金的贷款业务,旨在为律师办理此类贷款业务提供一般性的指引。

本操作指引并不适用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担保贷款等具有特殊安排的融资活动。 二.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律师在承办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时, 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借款人资格要求 作为借款人的律师,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借款人的各方面条件,提供有关法律建议协助借款人符合借款的法定资质要求; 作为银行的律师,应帮助银行审查借款人的资质, 确保银行放贷的借款人符合法定的借取贷款的资质要求。 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作为借款人的企业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律师应当就借款人的合法成立以及存续情况等进行审查: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外,还应当审查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对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需要审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4.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部分事业法人外, 各类企业均应当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 (二)借款人的资格证明书: 贷款证 为有效反映企业借还款状况, 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建立信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证管理办法》, 明确企业领取贷款证后, 方有资格办理借款还款手续。所谓贷款证, 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发给注册地法人企业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

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内的法人企业, 拟申请借款或已与金融机构有借还款关系者, 必须申领贷款证。法人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

一个法人企业只能申领一本贷款证。贷款证可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三)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贷款人经营贷款业务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作为贷款人律师应当合理提示贷款人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各项监控性和监测性指标。

三.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时,律师应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协助: (1)对《借款申请书》进行法律审查; (2)协助借款人就贷款申请履行必要的公司授权程序; (3)协助借款人就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法律审查。 (二)贷款调查和审批 受理借款人申请后, 贷款人律师应当配合银行对借款人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 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这是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借款人律师可以提示借款人为实现贷款而配合银行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为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 律师还应协助银行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进行法律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借款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借款人是否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借款人是否具有法定的借款资质, 借款人是否已经获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批准, 借款人的公司授权是否充分等。 另外, 律师应当提示贷款人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同时, 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它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其中关系人是指: 1.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2.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三)起草及签订贷款合同 《商业银行法》第37条和《贷款通则》第29条规定, 所有贷款应由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通常由律师起草, 贷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 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贷款合同一般有如下重要条款: 1.贷款的用途 贷款用途是指是指贷款的使用范围。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

2.民间借贷纠纷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一、关于欠条,借条。

借钱给他人时,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明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 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3年; 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 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他人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二、关于借贷利息问题。

一般来说,朋友间的借贷关系都会不要求利息,只归还本金。但如果借条中约定了归还的时间,而在这个时间内没有归还,那么逾期归还,出借人在这以后的时间可以主张逾期归还的利息,一般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借贷利率要适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显然,高利贷超过4倍部分的利息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三、关于时间问题。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四、关于借款的主体及身份问题

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到时起诉的话,债务人可能不承认。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简单的说,就是要把公司和个人的行为弄清楚。

另外,在借款给他人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这是个技巧问题。

五、关于催收问题。

借款催收要及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在合理期限内随时催收。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3年内,出借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为防止超过欠款诉讼时效,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六、关于夫妻共同借款问题。

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单独对外借款的情形,当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偿还时,未直接出面借款的一方往往会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而拒绝偿还。简单的说,借钱时最好要求两夫妻签字,这样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管有没有离婚。否则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的问题。

七、其他问题。

如果借款数额较多,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抵押。

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一、关于欠条,借条。

借钱给他人时,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

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明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

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 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

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3年; 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 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因此,当你借钱给他人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二、关于借贷利息问题。一般来说,朋友间的借贷关系都会不要求利息,只归还本金。

但如果借条中约定了归还的时间,而在这个时间内没有归还,那么逾期归还,出借人在这以后的时间可以主张逾期归还的利息,一般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借贷利率要适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显然,高利贷超过4倍部分的利息是难以得到支持的。三、关于时间问题。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

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

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四、关于借款的主体及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到时起诉的话,债务人可能不承认。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简单的说,就是要把公司和个人的行为弄清楚。

另外,在借款给他人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这是个技巧问题。

五、关于催收问题。借款催收要及时。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在合理期限内随时催收。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3年内,出借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为防止超过欠款诉讼时效,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六、关于夫妻共同借款问题。

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一方单独对外借款的情形,当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偿还时,未直接出面借款的一方往往会以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而拒绝偿还。简单的说,借钱时最好要求两夫妻签字,这样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管有没有离婚。

否则如果只有一方签字的话,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的问题。七、其他问题。

如果借款数额较多,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抵押。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4.有关贷款的法律常识

按照合同的规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

个人贷款资金一般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是个别情况除外:如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等。同时应注意: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后的管理情况贷款后,贷款人要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和担保情况进行跟中监察和监控。同时经贷款人同意,可根据情况展期:例如一年内的个人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5.关于借款的一些法律常识有哪些

1、欠条与借条是不是一样!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有借条就能打赢官司! 不一定。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4、在签约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5、老公或老婆其中一方借的钱,另一方要共同还钱!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

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6、民间借贷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

6.知道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1、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多少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划定24%和36%两个关键数字,构成“两线三区'”。

36%以上是无效区(超过的部分不用给),24%以下是司法保护区(有约定必须给),24%-36%期间是自然债务区(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不用再给)。-2、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而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买房后,房产证应该多长时间办下来?在合同没有约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期限的情况下,购买期房的购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购买现房的购房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产证,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016已改不动产登记)-4、遇到家庭暴力又不想离婚怎么办?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5、消费者遭遇欺诈或淘宝后想退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食品可要求10倍赔偿)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6、多少人才可以成立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什么是有限责任?一人即可。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现在已无注册资金限制,一块钱也可注册成立公司。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吗?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现场收缴额度为50元)-8、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时效将改为三年。)

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9、不告不理。

a.没有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不能启动诉讼程序。b.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动审理。

如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原告人对赔偿数额已经提出明确要求,即使依一般情况法定赔偿数额超过其要求,法院也不能依职权要求被告负担原告没有主张的部分。-10、租来的房子可以任意装修吗?《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在知乎看到那么多装修出租屋的回答,替知友们着急。

装修一定要经房东同意!)-11、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

7.借款法律知识

我简单的说一下注意事项:1)能订立合同最好订立借款合同;2)一定要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字;3)写清楚借款日期&借款期限;4)写清楚利息的支付方法,利息不可高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多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5)要记得在借款到期后的两年内主张债权(即问他要帐),若连续两年都没有主张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债务人不还你钱你也没办法。

每次催款的日期最好能记下来,这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会是证据。6)订立合同的时候最好有不相关的第三人在场,主张债权的时候也最好有第三人在场,因为这个第三人将会是在你发生纠纷的时候的证人。

8.你知道吗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误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5、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6、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7、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

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8、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9、双方不登记结婚,但已摆传统的结婚酒,是否符合事实婚姻 新的婚姻法无“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如双方不领结婚证,则在法律上没构成婚姻事实,法律上定义为“同居关系”。 原则上这种情况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

10、如何从法律上判断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事件,法律规定高于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即民间借贷1年期利率高于24%(即月息2%)以上,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9.民间借贷需学习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一、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1。

【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3。

【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4。 【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5。

【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二、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7。

【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9。

【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10。【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三、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11。

【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13。

【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14。 【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15。

【复利的认定】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别于复利约定16。【逾期利息的计算】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17。

【逾期利率的认定】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率且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法院如何在判决中确定合同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18。【逾期计息基数】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19。

【超四倍利率已付利息】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已付之利息,法院可不再于预20。 【违约金的认定】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借款合同比照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

10.民间借贷的小知识有哪些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贷款需要知道的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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