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知识,简短些
吃前要“细处理” 我们都知道蔬菜、水果吃之前洗洗更安全,但有些食物我们却容易忽视清洁的重要性,下面,看看7种“最脏”食物的清洁方法吧!
速冻大葱 污垢藏在里面
冬季,很多人家有速冻大葱的习惯。但研究发现,大葱的里面容易含有寄生物隐孢子虫和沙门氏菌。冰冻的葱,取出放在室内的环境很容易滋生细菌。
避免方式: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来清洗污垢,清洗的时候剥去葱的外皮。
肉鸡 其实很脏
经过对484只肉用鸡的实验发现,有42%被弯曲杆菌感染,12%被沙门氏菌感染。而最新调查发现,美国每人每年食用70磅(1磅=0.9072斤)的鸡肉,比食用的牛肉、猪肉和土鸡都多。
避免方式:鸡肉买回家之后,先用清水泡一下,而不是直接将鸡肉放在烤碟里。这个捷径可以避免鸡肉和其他食物带来的感染。在切肉的时候,记得清洗菜刀和案板。
碎牛肉 藏菌多
对汉堡包中的牛肉调查发现,其含有53%的产气荚膜梭菌,30%的葡萄状球菌,12%的李氏杆菌。
避免方式:不要直接购买牛肉馅,买回整块的牛肉用清水浸泡后,洗干净,再用干净的刀剁成肉馅。在牛肉中加入新鲜的牛油也可以防止大肠杆菌的滋生。
鸡蛋 光洁的外表下藏着细菌
虽然巴氏消毒法已经使鸡蛋中的沙门氏菌量降到很低,但鸡蛋中仍有细菌。在购买鸡蛋时一定要检查每个鸡蛋是否有裂缝,因为细菌很容易从裂缝中钻进去。
避免方式:把鸡蛋放在纸盒里,然后放在冰箱里最凉快的地方。打过鸡蛋后,记得洗手。
生蚝 最好别生吃
生蚝含有诺罗病毒(存在于海洋中的病原体)、弯曲杆菌和弧菌,从而导致腹泻。
避免方式:很简单,只要吃熟的生蚝就可以了。
桃子 避开桃毛别忽略农药
为了使桃子的表面看起来光滑洁净,在收获桃子的几周之前,果农会在桃子上撒农药。据报道,在桃子到达消费者手里的时候,其表面已经覆盖了9层的农药。
避免方式:桃子在食用前,一定要用海绵或刷子洗掉桃毛和农药。
熟食 好滋味隐藏大麻烦
冷盘(熟食)很容易藏有李氏杆菌,因为李氏杆菌更容易在寒冷的环境中滋生。
避免方式:在熟食上涂抹芥末,可以在2小时之内杀死90%的李氏杆菌、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买新鲜的熟食也可避免细菌大量滋生。
2.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宋江668 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套、勤晒被褥。
保持教室、寝室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其次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
再就是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一、认识食物中毒特征。
1、潜伏期短:一般食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发病。 2、胃肠道症状:腹泻、腹痛,有的伴随呕吐、发热。
二、提高自我救护意识 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是否食物中毒,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报告老师。 三、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用除菌香皂,洗手液洗手。
2、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 3、不吃变质剩饭菜。
4、少吃、不吃冷饮。 5、少吃、不吃零食。
6、不要长期吃辛辣食品。 7、不要随便吃野果,吃水果后不要急于喝饮料特别是水。
8、剧烈运动后不要急于吃食品或喝水。 9、不到无证摊点购买油炸、烟熏食品,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就餐。
千万不要去无照经营摊点饭店购买食品或者就餐。 10、不喝生水,建议喝标准的纯净水。
四、谨慎选购包装食品,认真查看包装标识,查看市场准入标。
3.食品卫生安全小知识
3. 适量饮用葡萄酒可以预防心脏病,癌症;补血养颜,可以当做一种美容的方法,并且有一定的减肥效果。
4. 茶叶中含有茶碱,茶多酚,都具有杀菌消炎作用,茶叶中所含的维生素C,E,B可减缓感冒症状。5. 给婴儿吃鸡蛋,应该只吃蛋黄,不吃蛋白,由于蛋黄内含有婴儿极为需要而又容易吸收的维生素A,D和铜,铁质,却没有蛋白和薄膜中含有的致敏性物质,可以防止婴儿发生过敏性湿疹和荨麻疹。
6. 要注意猪肉上的“三腺”,即甲状腺(在头部周围),肾上腺(在腰子附近),淋巴腺(在颈部,腿部),这三腺是不能食用的。7. 夏日饮水学问:开怀畅饮生弊端,饮水莫等口渴时,解暑还是茶水好,冷饮不如凉开水。
8. 烧过又烧的开水和在热水瓶里放了数天的开水也不能喝,因为里面的亚硝酸盐增多了。10. 白开水是排毒的首选饮料,因为它可以稀释毒素在机体组织中的浓度,加快其代谢速度,促进毒素及时从尿液中排出体外。
11. 吃水果不可以代替蔬菜,水果中所含的维生素A,维生素B12和维生素C以及矿物质中的钙与铁要比浅色蔬菜含量少,而浅色蔬菜又比绿菜和黄色蔬菜的含量少。12. 营养学的研究证实,蔬菜中的各种维生素,一经受热或多或少都会损失,科学的吃法是生食。
可生食的植物很多,如胡萝卜,包心菜,甜菜,花菜,香菇,腰果,瓜子,海藻,小麦芽等。13. 食品规定的的保质期指的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也就是在食品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的所有指标都符标签上或产品标准的规定;食品的保存期则可以理解为有效期,也就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的最终食用期。
15. 不宜多吃的食物:松花皮蛋,方便面,臭豆腐,葵花籽,动物内脏,烤牛,羊肉,腌菜,油条。16. 粉丝为富含铝的食品,不宜多吃。
饮用白酒要防止铅中毒。17. 接触铅较多的人群,为防止铅中毒,每天最好喝1~2杯牛奶,并常食大蒜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果。
18. 日常饮食十忌:忌零食,忌过饥过饱,忌咸食,忌甜食,忌快食,忌边看边食,忌走路吃东西,忌嬉笑打闹,忌食过寒过热食物,忌过食甘肥之品。19. 空腹六忌:忌饮酒,忌吸烟,忌饮茶,忌喝牛奶和豆浆,忌吃柿子。
期吃糖。20. 生吃鸡蛋对人体有害,会引起中毒;鸡蛋脏了,也不宜用清水冲洗。
熟蛋不宜用冷水冷却。21. 菜汤要当天喝完,青菜中含有较多的硝酸盐类,煮熟后如放置较久,在细菌的分解作用下,硝酸盐会还原成亚硝酸盐,对人体有害。
22. 食用新鲜黄花菜会引起食物中毒,因为新鲜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本身无毒,进入人体之后被氧化成二秋水仙碱,有强烈毒性。23. 不少人吃水果时喜欢连皮食下,认为果皮中的某些营养物质比果肉中的含量还丰富,其实,这种吃法是不对的,常食带皮水果会引起农药中毒,水果在喷洒农药后,残留物大部分积存在果皮里。
24. 过量食用味精会引起中毒,另外,味精不宜放得过早,因为味精加温时间过长,会变成焦谷氨酸钠是一种有毒物质。25. 酸奶保留了鲜奶的蛋白质,脂肪等营养物质,还能刺激胃酸分泌,增加食欲,促进新陈代谢,酸奶中的乳酸杆菌能产生乳酸,降低肠道内的PH值,抑制腐败菌的生长,减轻毒性物质对人体的伤害。
26. 目前,人们在吃的问题上还存在着一定得误区:一是食不厌精,一谈到营养,似乎就离不开山珍海味和鸡鸭鱼肉;另一种极端的倾向是以素食为主,不沾一点荤腥。27. 成年人平均每天喝6~8杯水,如果为了排毒,需要喝更多的水。
28. 在凉拌菜中加入适量食醋,不仅能使菜的味道鲜美,还可以杀死凉拌菜中的病菌,特别是海产品。29. 萝卜,民间素有“小人参”之称,其所含维生素C比梨,桔等高8倍,所含核黄素也很高。
30. 根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食品的生产日期都不能省略,而保质期,保存期可以任选或同时标出。31. 能祛除体内脂肪的8种食物:茶,葱蒜,苹果,牛奶,燕麦,玉米,鱼,菊花。
32. 能清除体内污染的五种食物:鲜果和蔬菜汁,海带,绿豆汤,黑木耳和菌类植物,牛蒡。33. 夏天吃点苦味的食品,如啤酒,茶,苦瓜等有促进食欲,利尿,活血,消炎的功能。
34. 有不少人认为,变质食品只要好好地煮沸一下,杀杀菌,再食就不会食物中毒,其实使用变质食品所引起的食物中毒,并不在于细菌本身,而在于这些细菌产生的毒素。35. 豆制品营养价值很高,但食用过多,也是有害的,会导致动脉粥样硬化。
36. 不是带酸味的食物才是酸性食物,凡是在体内分解,产生酸性代谢物的都是酸性食物,甜食,如糖果,奶制品,糕点,饮料等,含糖量很高,是典型的酸性食品,应当控制食入量。37. 人工合成香料,是从石油或煤焦油中提炼的,具有一定的毒性。
38. 糖精是毫无营养价值的甜调味品,人体如果摄入过多,可以诱发膀胱癌。39. 如果发现豆芽发的粗壮,色泽不正,有氨味,大多是化肥发的,不能食用。
40. 柿子与红薯,螃蟹不能同食。41. 牛奶和巧克力不能同食,牛奶中含有钙和蛋白质,而巧克力中含有草酸,会结合生成草酸。
42. 用果汁服药会降低药效,加大刺激,生成有害物质。43. 在吃补药期间,不可生吃萝卜,浓茶,海味,生冷和滑腻食。
4.食品安全的常识有哪些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黏,油炸类食品有异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滋生。
二、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中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发现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可立即报告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则应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伪劣食品的判别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
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艳”。就是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果上市的草莓像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因为这些食品八成是添加了色素。
“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长”。就是保质期长的食品。
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反”。
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过多食用反季节食品,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小”。就是小作坊生产的食物。
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中出现。 “低”。
“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散”。
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五、用激素催熟蔬菜的识别有的菜农为了使蔬菜生长加快、就用激素喷洒,吃了这种菜对健康不利。
对于用激素催熟的蔬菜,我们怎样识别它呢? 西红柿表皮光滑,当菜农对它喷洒催大、催肥、催熟激素后,激素药液一部分流至下端,致使该部位特别长肉,形成“尖屁股”。这种西红柿当然不能吃。
此外,个头很大,红绿斑驳,摸起来发硬,切开后没汁或汁很少,这也是催熟剂催熟的,不宜购买。生长怪异的如冬瓜、黄瓜、茄子之类,冬瓜、茄子上小下大,黄瓜则全身长坨,都是喷洒激素的结果。
有的水果细皮嫩肉,有的芹菜体大身长,均不要吃为好。 六、常见的饮食卫生误区 1.喜欢聚餐。
每当节假日,人们都喜欢三三两两到餐馆“撮一顿”,或是亲朋好友在家聚餐,这样既热闹又便于交流感情。其实,这样做不符合饮食卫生,不利于健康。
饮食专家建议,聚餐时最好实行分餐制,以减少疾病的侵害。 2.用白纸包食物。
有些人喜欢用白纸包食品,因为白纸看上去好像干干净净的。可事实上,白纸在生产过程中,会加用许多漂白剂及带有腐蚀作用的化工原料,纸浆虽然经过冲洗过滤,仍含有不少化学成分,会污染食物。
至于用报纸来包食品,则更不可取,因为印刷报纸时,会用许多油墨或其他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饮食专家建议,包装食品最好用专用的食品袋。
3.用酒消毒碗筷。一些人常用白酒来擦拭碗筷,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
殊不知,医学上用于消毒的酒精度数为75?,而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多在56?以下,并且白酒毕竟不同于医用酒精。所以,用白酒擦拭碗筷,根本达不到消毒的目的。
饮食专家建议,消毒。
5.2017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
6.饮食安全常识有哪些
(1)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吃东西时不要狼吞虎咽;吃东西时不要同时做别的事情,更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
(2)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3)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4)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5)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6)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7)在商店购买食品、饮料,要特别注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食品饮料。不食、饮过期食品饮料。
(8)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扩展资料
旅游中的饮食卫生的小常识
(1)注意饮水卫生。
一般来说,生水是不能饮用的,旅途饮水以开水和消毒净化过的自来水为最理想,其次是山泉和深井水,江、河、塘、湖水千万不能生饮。无合格水可饮时,可用瓜果代替水。
(2)瓜果一定要洗净或去皮吃。
吃瓜果一定要去皮。瓜果除了受农药污染外,在采摘与销售过程中也会受到病菌或寄生虫的污染。
(3)慎重对待每一餐,饥不择食千万要不得。
高中档的饮食店一般可放心去吃, 大排档的可有选择性地吃,摊位或沿街摆卖(推车卖)的不要去吃。旅行中虽然饥肠辘辘的情况不少,但小摊小贩的食物不能去碰。如果饥不择食,则等于拿生命开玩笑。
(4)学会鉴别饮食店卫生是否合格。
合格的一般标准应是:有卫生许可证,有清洁的水源,有消毒设备,食品原料新鲜,无蚊蝇,有防尘设备,周围环境干净, 收款人员不接触食品且钱票与食品保持相当距离。
(5)在车船或飞机上要节制饮食。
乘行时,由于没有运动条件,食物的消化过程延长、速度减慢,如果不节制饮食,必然增加胃肠的负担,引起肠胃不适。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饮食安全常识
7.关于食品安全有哪些最新规定
2016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全文规定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7号令《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包括: (一)强化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
《办法》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等义务。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登记审查等制度、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检查经营行为、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违法行为时停止提供 平台服务等义务。
(二)细化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 《办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因食品安全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因食品 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服务。
(三)明确违法行为的管辖。 《办法》规定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 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强化调查处理职责。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五)细化抽样程序。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 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
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 营者。 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六)明确了责任约谈的情形。 《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发生 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 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等情形。
(七)强化了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责令平台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交通 信主管部门处理。
《办法》还细化了“严重后果”情形: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侵 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 《办法》还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 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