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铁厂的安全教育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共8章,分别为概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我国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方针和目标管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生产的监视和测量,审核和评审。书后附有炼铁、炼钢和轧钢等专业的安全规程。
扩展资料
从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价来看,钢铁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冶炼伤害、机械伤害、电气伤害、防火防爆、中毒窒息、起重运输伤害和特种设备伤害以及职业病伤害。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应对上述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冶炼伤害主要是灼伤,这种伤害仅次于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居第3位。冶炼伤害来自高温铁水,钢水和炉渣喷溅,白云石、石灰、电石、蒸气、热水、热钢件,煤气、氧气等着火灼伤,化学性和电弧灼伤等。
伤害多发生在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连铸和轧钢工序。主要控制措施主要是: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制订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标准化作业;加强探测,严防废钢带水和爆炸物;采用检测和探伤等方法,防止设备老化和破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2.钢铁企业有哪些危险源
主要是冶炼伤害、机械伤害、电气伤害、防火防爆、中毒窒息、起重运输伤害和特种设备伤害以及职业病伤害。
冶炼伤害主要是灼伤,这种伤害仅次于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居第3位。冶炼伤害来自高温铁水,钢水和炉渣喷溅,白云石、石灰、电石、蒸气、热水、热钢件,煤气、氧气等着火灼伤,化学性和电弧灼伤等。伤害多发生在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连铸和轧钢工序。
机械伤害主要来自旋转式机械(轧机)、移动式机械(焦炉四大车)、往复式机械(剪切设备)和运输式机械(运输提升设备)等。
扩展资料:
应对措施
1、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加强个体防护;制订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标准化作业;加强探测,严防废钢带水和爆炸物;采用检测和探伤等方法,防止设备老化和破损。
2、加强安全点检,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严禁不停机清理和触摸,检修时应实施三方确认和挂牌、交叉作业安全联络,并设有醒目安全警戒和安全防护装置。
3、在接触和运行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和使用工具时应防止触电。按安全规程操作防止短路电弧灼伤和防止电气火灾爆炸。
4、采用防火措施,防止起火和火灾;采用灭火措施,减少次生伤害;采用防爆措施,减少爆炸伤害,必要时启动应急措施和预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铁企业
3.冶金企业常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哪些
冶金企业生产常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火灾、爆炸
(1)各生产作业区域变电所、电气室、变压器室、电缆隧道、液压站、润滑油库及氧气站等易发生火灾。
(2)焦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煤及产品焦炭等物质是固体燃料,洗油、焦油等易燃液体,易引起火灾。
(3)煤气是易燃气体,苯类产品为易燃液体,并且易挥发产生蒸汽或 薄雾。
(4)粉尘、焦尘等是爆炸性粉尘;高炉出铁出渣时铁、渣遇水,高炉 煤粉喷吹系统,高炉炉顶压力控制不当,炉体冷却壁破以及高炉煤气回收 系统等都有可能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爆炸。 (5)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煤气加压站、煤气柜以及钢水、钢渣遇水可 能发生爆炸。
(6)轧钢加热炉使用混合煤气操作不当可能发生爆炸。
(7)氧气站空分设备吸入碳氢化合物超标可能引起爆炸。
(8)高炉、转炉、精炼炉、连铸、轧钢加热炉等设备冷却水中断供给 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并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机械伤害及人体坠落事故
(1)长距离输送设备和生产车间内的传动设备,如果运转设备的机械 运转部分裸露在外或防护设施未设置或存在缺陷,有可能将人体的某一部 位带人运转设备,造成人员伤害。
(2)各生产作业区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设备操作不当或设备发生故 障时,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3)起重机检修及平台、走台、走梯、过桥、屋面等高空作业区以及 地面坑、沟、井、洞等容易造成人体坠落事故。 粉尘、有害气体原料场、焦化、烧结、高炉、转炉、精炼、连铸、石灰煅烧、轧钢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及有害气体可能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例如, 转炉脱磷生产时产生的烟粉尘;翻罐、脱硫、扒渣、混铁炉产生的烟尘; 铁合金上料及加料系统、真空室修砌等产生的粉尘;精轧机轧制产生的烟 尘;RH 装置产生的高温含尘烟气;煤气泄漏产生的一氧化碳及转炉生产 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高炉、焦炉煤气生产可能出现的煤气中毒等。
3.弧光和高温辐射
(1)焦化、烧结、高炉、转炉、精炼、连铸、石灰煅烧、轧钢及各种 加热炉产生的强烈刺眼弧光及热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2)高温作业区域热辐射对人体可能产生影响。 噪声影响各种冶炼炉、机械设备、风机、压缩机、水泵和气体放散等设备运行 时产生的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电气设备的触电伤害
(1)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外壳,由于漏电、静电感应灯原因,操作 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2)新建变电所,其变、配电的电压较高,如保护设施失效或不严格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着触电的危害。 雷击伤害高架建(构)筑物,如厂房、变电所、烟囱或排气筒等,在夏季的雷 雨季节,有可能遭受雷击,从而产生火灾、爆炸和设备、人员伤亡事故。 交通伤害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厂区,也给工厂的安全生产和厂内的交通安全带来 隐患,铁路道口信号灯损坏或指挥人员误指挥,有可能造成铁路道口交通 事故。 起重伤害大件设备吊装时如措施不当或操作不慎,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4.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知识
发生煤气事故的原因如下: (1)缺乏煤气安全知识,如在发生事故后不戴防毒面具进行抢救,导致事故扩大,或在有煤气的地区干活而不戴防毒面具。
(2)煤气设备泄漏煤气。 (3)设备有隐患,如水封有效高度不够,放散管高度不够,处理煤气的风机不防爆等。
(4)处理煤气不彻底,没有牢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如不堵盲板,而单靠开闭器切断煤气来源。
(5)上级变电所或自控电器设备出事故突然停电。 (6)操作技术不熟练,误操作,或者不懂操作技术。
(7)处理煤气完毕后,煤气设备内的沉淀物,如焦油,萘等自燃或遇火燃烧爆炸。 (8)抽堵盲板没有接地线,作业处蒸汽管道没保温(或保温层脱落),盲板、吊具与管道摩擦等。
2.煤气中毒及其预防 煤气中含大量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苯、酚、氨等。高炉煤气和发生炉煤气含一氧化碳高,吸人人体后,一氧化碳与血液中的血红素化合,使血液失去输氧能力,引起中枢神经障碍,轻者头疼、晕眩、耳鸣,恶心,呕吐,重者两腿不听指挥、意志障碍、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严重的昏迷以至死亡。
天然气含大量甲烷,甲烷无毒,但含量高时,氧气含量相对减少。当空气中甲烷含量达到10%以上时,人体的反应是虚弱.晕眩,进而失去知觉直至死亡。
预防煤气中毒,要严格遵守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首先要做到以下各点: (1)经常检查煤气设备的严密性,防止煤气泄漏,煤气设备容易泄漏部分,应设置报警装置,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发现设备冒出煤气或带煤气作业,要佩戴防毒面具。 (2)新建或大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产. (3)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时,一氧化碳含量及允许工作时间应符合表26.3的规定。
表26.3一氧化碳含量及允许工作时间 CO 含量 mg/m3 连续工作时间 30 国家规定卫生工作标准 50 不超过1小时 100 不超过半小时 200 不超过15~20分钟 (4)要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如堵盲板,设水封等,盲板要经过试验,水封阀门不能作为单独的切断装置。煤气系统中水封要保持一定的高度,生产中要经常保持溢流。
水封的有效高度c室内为计算压力加1000mm水柱,室外为计算压力加500mm水柱。 (5)在煤气设备内清扫检修时,必须将残存煤气处理完毕,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对煤气区域的工作场所,要经常进行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如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时,要检查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6)煤气区域应挂有“煤气危险区域”的标志牌。
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煤气救护站,进行抢救和处理。 3.煤气着火,爆炸及其预防 煤气是一种可燃性气体,当煤气和空气混合,煤气中的可燃性气体和空气中的氧进行强烈的氧化反应,这种反应由缓慢转变到着火温度,并由缓慢氧化转为瞬时猛烈氧化,即达到爆炸阶段。
如果煤气着火发生在密闭容器里、就会因急剧燃烧、体积突然膨胀而造成猛烈爆炸事故,破坏性很大。 防止煤气着火、爆炸的措施: (1)防止煤气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比例,控制氧含量不使达到爆炸界限,同时不使火源、火花或赤热物与之接触。
通煤气的管道与没有通煤气的管道,必须有可靠的切断装置,不允许单独用阀门切断,高炉煤气管道在驱除煤气时,必须打开末端放散管及另一端人孔,用鼓风机强制通风,焦炉煤气管道需用蒸汽驱赶,或先通蒸汽,然后再用鼓风机通风。 (2)在停送煤气放散时,放散管周围40m内不准有明火存在,煤气管道设备停煤气后,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动火,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可用鸽子或其它探测、报警装置进行检测,焦炉煤气、天然煤气可做爆发试验或进行一氧化碳含量分析。
(3)在煤气管道上动火时,必须保持管道内正压不低于50mm水柱,当压力低于50mm水柱时,要立即拉掉电焊机电源, (4)使用煤气时,必须在压力正常的情况下才能点火。点火时必须先点火后给煤气,并将烟道闸门和炉门打开。
(5)发生煤气爆炸事故时,要立即通知用户止火,切断煤气来源,关闭阀门或水封并堵盲板。用蒸汽或者自然通风处理残余煤气,以防再次爆炸,煤气管道局部着火时,可用黄泥堵塞着火处,如裂缝太大,用黄泥堵塞不住时,应采取紧急措施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煤气,然后采取灭火及处理措施 气体检测设备推荐:。
5.怎样做好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搞好安全生产是冶金企业的头等大事和永恒主题,它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家庭的幸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冶金企业发展的关键。2014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将冶金行业纳入重点高危行业,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抓好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冶金企业能够创造高效益的重要保障。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在运营,安全工作就不能停止。同时安全工作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而是靠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
杜邦十大安全理念的最后一条就是员工的参与是关键。该文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探讨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1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就是说不仅要建立安全保障制度,而且还要使得这些制度能够得到确切的实施。
制度的制定不能只是书面形式,必须要做到认真的落实,才能够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对工作予以规范和约束。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2 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任何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都必须要通过职工的劳动来实现,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职工不仅是生产操作的主体,同时也是事故危害的直接对象。
因此,必须要让所有的职工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素质。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也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基础。
工会一方面是职工的各项权利实现的基础和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也要向职工宣传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首先,要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进行宣传教育。
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形式向职工进行宣传,比如播放光盘、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加深职工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提高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将职工的工作思想都集中到安全生产、依法劳动中来。其次,以“安全工作重点”为核心进行宣传教育。
针对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以便能够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对职工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在单位广角进行海报宣传,使单位处于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环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都必须谨记于心,意识到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差错都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威胁到生命。单位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的保障,工会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结合安全专业的意见组织开展有益于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活动。
3 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是安全工作的前提,必须要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职工的不安全行为,从而有效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安全。
对于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并不容易,因此必须要从切入点出发,正确选择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方法。首先,要从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一个独特的核心安全理念。
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必须要深入研究,以不同的形式加深职工的印象,只有提高的理念是正确的,才能够影响到职工,得到职工的赞同,让职工牢记于心。单位可以综合考虑职工不同的文化程度等多种因素,提炼出能够让职工牢记、易记的核心安全文化理念,实施多种方法持续强化职工的安全理念,从而有效的培养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
2014年该单位聘请了知为先安全培训公司的讲师,为该单位的基层领导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安全管理知识,拓展了安全管理思路。通过在会前开展三分钟安全分享、制定八项禁令督导职工执行、贯彻安全十大理念、收集亲情安全寄语等活动提高了职工安全意识,违章操作现象和险肇事故较以前明显减少。
其次,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不能半途而废,必须要贯彻始终。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是思想方面培养,这不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艰辛的过程。
对于思想的教化,必须要贯彻始终,假若今天讲的是这一部分,明天又讲到其他,那么职工会从心里就不重视,觉得过去就拉倒,这种作法绝对不可取。尤其是在监管方面,必须要贯彻始终,对于一种现象切记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更不可因人而异,这样就会造成职工的误会,觉得不管才是正常的,而管了就是寻瑕索瘢、鸡蛋里挑骨头,一切目的都是为了罚款。
最后,可以采用真实的案例来影响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职工对事故的畏惧和防范,当血的教训摆在眼前时,很极大的触动人的内心。
发生在社会中影响巨大的,或者是就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引起职工的注意,可以让职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可以清楚的划分出事故责任,说明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巨大危害,这种可以震撼职工的心灵,让职工充分的了解到安全事故不仅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同时还会使家庭深受打击。
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强化,从而安全工作才能够拥有群众基础,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够做到切实执行。4 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首先,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活动,最大程度的为职工提供学习机会。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生产作业活动和钢铁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冶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条冶金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条冶金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3‰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八条冶金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第九条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冶金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冶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第十条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冶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冶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第十六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完毕的,应当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冶金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
7.冶炼厂有哪些安全管理制度的条文
安全管理制度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
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
8.钢铁企业有哪些危险源
轧制钢材,简称轧钢(汉语拼音:zhá gāng英文:steel rolling),在旋转的轧辊间改变钢锭,钢坯形状的压力加工过程叫轧钢。轧钢的目的与其他压力加工一样,一方面是为了得到需要的形状,例如:钢板,带钢,线材以及各种型钢等;另一方面是为了改善钢的内部质量,我们常见的汽车板、桥梁钢、锅炉钢、管线钢、螺纹钢、钢筋、电工硅钢、镀锌板、镀锡板,包括火车轮都是通过轧钢工艺加工出来的.
轧钢方法按轧制温度不同可分为热轧与冷轧;按轧制时轧件与轧辊的相对运动关系不同可分为纵轧,横轧和斜轧;按轧制产品的成型特点还可分为一般轧制和特殊轧制。周期轧制,旋压轧制,弯曲成型等都属于特殊轧制方法。 此外,由于轧制产品种类繁多,规格不一,有些产品是经过多次轧制才生产出来的,所以轧钢生产通常分为半成品生产和成品生产两类。
9.冶金企业应当什么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你可建议您参阅一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里面的相关内容。
摘录一部分供您参考: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