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变动文化常识

2022-02-06 综合 86阅读 投稿:藏于心

1.中国古代官员升降的文化常识

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

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职,提升官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

而“左除”则是降级受职。(3)迁。

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4)谪。

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5)黜。

“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6)去。

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

(8)举:提升官职,对无官人士的提拔。(9)陟:升迁。

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

2.古代官职的调动 就什么意思

古代官职任免调动的动词

一、表被任以官职 征、辟、察、举、召、荐、进、弥、补、表、为、就

二、表官职变化

1、表任命的:授、拜、除、封。

2、表提升的:擢、拔、陟、升、迁。

3、表调动的:调、徙、转、改、放、出、出官。

4、表降职的:左迁、迁谪、谪、逐、贬、黜(诎)。

5、表罢免的:夺、黜、罢、免、去、废、蜀。

6、表恢复的:复、还。

7、表兼代的:兼(表兼任)、领(兼代)、权、行、假、署(代理)。

8、表辞去的:辞、致政、告退、退、归故里。

9、跟俸禄有关的:俸、禄、秩、饷、知(典、主)、视事、用事、下车(伊始)、掾、丞、洗沐、乞骸骨、致仕等。

3.古代官员职位变迁知识

古代的官职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官职。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

文武散阶都是二十九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

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 唐宋的散阶制,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

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秦汉的领兵武职“将军”,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

各种冗官、名号、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

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在此期也明显淡化。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

此外秘书著作之官、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也因优游无事、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门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门品”了。

相关的各种选例,包括清浊有别、士庶有别、文武有别、官吏有别,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例如重文轻武之制、流内流外之制等等。

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 由唐宋而至明清,散阶制度发生了变化。

明代的散阶形似唐宋而实已变质:唐代是据门荫而授阶、据阶而授官,官职来自位阶,或说以“阶”为基准;明制却是据官而授阶的,有官职才有位阶,散阶通过入流和考满来授受,并依职事变动相应调整,如此而已。所以学者认为明代散阶仅是一种荣衔,不再有独立于官品。

清代官员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向实际职务倾斜,散阶制继续淡化、简化,甚至混同于封赠,面目全非了。 此外还有勋官,产生于北周,主要用于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于朝官。

因此,在官阶、封爵之外,又多了一种表示等级的制度。勋官与散官也有一定关系,如唐典里规定:五品以上者勋官,番上四年,六品以下番上五年,可以被简选授予散官;简选不从第者,五品以上与六品以下分别再得番上四年与五年;再简选时没有选中的,十二年者再番上六年,八年者再番上四年,等等。

没有取得散官的勋官,仅仅比平民的身份略高一点。勋官与平民不同之处:一是勋官依令由政府授给勋田,但实际上所授土地与白丁并无多大区别;二是在刑法上,勋官和职事官、散官的待遇一佯,其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可以减—等;三是有充任吏胥的资格,如唐制勋官五品以上者,可以任州镇仓督、州县市今、录事等,六品以下可充任里正;四是有免除征役的特权,但须按规定到兵部和州县上番;五是法律上禁止白丁重婚,勋官则可以娶妾。

它与散官的重要区别之一是主要按功劳授予,犹如汉代的取得军功爵。至明代时勋官始分文武两种,清代废除勋官,与世爵合并。

4.关于古代文化常识

3、谦辞和敬辞

窃:私下、私自。

敢:冒犯、冒昧地。

蒙:承蒙。

请:请允许我、请让我。

枉驾:有劳大驾。

惠赐:指对方给以了好处。

科举职官

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录取者称为“贡生”,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录取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拜:授给官职。

除:免去旧职任新职。

出:出任。

升:提升官职。

迁:调动官职升官。

革:革除官职。

罢:罢免、停职。

免:免除官职。

黜:废黜、贬退。

谪:降职远调。

削:革职罢官。

废:罢免或废黜。

退:⑴撤销或降低官职;⑵自己辞职。

斥:屏弃不用。

去:去职,被调离。

左迁:降低官职调动。

擢:提拔、选拔。

授:封给官职。

何谓九卿三公

卿和公都是官职名称。据历史记载,西周时期周王朝及诸侯都有卿,分上中下三级。战国时期,不少国家沿用。上卿是当时最高的官职。

九卿之说始于秦汉,指的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官职。

具体一点来说,太常掌管宗庙祭祀与礼仪;光禄勋掌管宫廷的守卫和护从;卫尉负责宫门警卫工作;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廷尉是最高司法之官,掌管刑狱、案件的审理等;大鸿胪又叫典客或大行令,负责外交及民族事务;宗正负责管理皇室、宗族的事务;大司农又名治粟内史或大农令,掌管谷货、租税、赋役、财政等;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供养皇帝。到北魏时期,在正卿之下还设少卿,历代相沿,直到清末才废止。

三公之说也起始很早,周时以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使大夫(大司空)为三公。到东汉时,名称有所改变,指太尉、司徒、司马。三公又叫“三司”,共同负责军政事务。

5.古代官职的变动用词

一、关于任职授官的有:任(担当,担任)《史记·蒙恬传》:“恬任外事,而毅常为内谋。”

(毅,蒙毅,人名)授(授官,任命)《汉书·翟方进传》:“遣使者持黄金印、赤韨縌,朱轮车,即军中拜授。”除(任命,授职)李密《陈情表》:“除臣洗马。”

拜(授给官职)《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拜亮为丞相。”用于布衣任官的多为“征、辟、荐、举、起、拔、点”等:征(征召,特指君召臣,即由君王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员。

古时写着“徵”,现简化成“征”)《史记·吕太后本纪》:“赵相征至长安,乃使人复召赵王。”辟(音bì,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晋书·谢安传》:“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

(当初受司徒府征召,拜官为佐著作郎)荐(推荐,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古时写着“荐”,现简化成“荐”)《三国志·魏书·郭嘉传》:“(荀)彧荐嘉。”

举(推荐,推举,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孟子·告子下》:“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起(起用人任以官职或重新启用,任以官职)《战国策·秦策二》:“不如召甘茂于魏,召公孙显于韩,起樗里子于国。

三人者,皆张仪之雠也。”提(提拔)《北史·魏收传》:“然(魏收)提奖后辈,以名行为先,浮华轻险之徒,虽有才能,弗重也。”

(名行:名望和德行)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李白《与韩荆州书》:“山涛作冀州,甄拔三十余人。”此外,还有:封(帝王授予臣子土地、封号或爵位)《孔丛子·答问》:“(陈涉曰)六国之后君,我不能封也。”

《史记·李斯列传》:“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后一例“封”动作名用)赠(用于追封已故者以爵位)《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步夫人卒,追赠皇后。”

赐(赏赐有功之臣以爵位)《汉书·苏武传》:“武以故二千石与计谋立宣帝,赐爵关内侯。”赏(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二、关于提升职务的有:擢、升、拔擢(用于由低级到高级的升迁)《汉书·赵充国传》:“擢为后将军。”(后将军:武官名。)

李密《陈情表》:“过蒙拔擢,宠命优渥。”进(用于较高职务)《史记·孙膑传》:“于是忌进孙子于威王。”

起复(恢复原职务)《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枉法,是实不忍为的。”

超迁、超擢(越级破格提升) 《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史记·贾谊传》:“孝文帝说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

三、关于调动职务的有:转、移、调、徙(一般的调动,调迁)《汉书·袁盎传》:“调为陇西都尉。”《史记·淮阴侯列传》:“徙齐王信为楚王。”

《宋史·理宗纪》:“程大元、李和以下将士六百一十三人补转官资有差。”迁(调动官职,一般指升官)《汉书·翟方进传》:“方进转为博士。

数年,迁朔方刺史。”《后汉书·张衡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

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补(补充缺职或由候补而正式任命)《汉书·萧望之传》:“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四、关于兼职的有:领(本职之外兼较低它职)《晋书·谢安传》:“又领扬州刺史。”

《宋书·范晔传》:“(范晔)服终,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服终,为父亲服丧结束)摄(暂时兼代本职外更高职务)《左传·昭公十三年》:“羊舌鲋摄司马。”

(羊舌鲋,人名。)权(临时代职)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以京官权知,三年一易。”

(权知,代理主管)假(暂时代理)《汉书·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行(代理官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行备武将军。”

欧阳修《泷冈阡表》:“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署(也有“代理,暂任”的意思,指代理无本官的职务)《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

护(原官员短期离职,临时守护印信,“护”有“统辖,统率”的意思)《史记·陈丞相世家》:“今日大王尊官之,令护军。”五、关于降级免职的有:罢、免、解、黜、夺(官员因过失而解除职务)《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

《汉书·贡禹传》:“免官削爵。”《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

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放(“委任委派”的意思,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贬。

6.中国古代官职变迁史是怎样的

古代的官职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官职。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二十九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

唐宋的散阶制,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秦汉的领兵武职“将军”,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各种冗官、名号、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在此期也明显淡化。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此外秘书著作之官、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也因优游无事、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门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门品”了。相关的各种选例,包括清浊有别、士庶有别、文武有别、官吏有别,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例如重文轻武之制、流内流外之制等等。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

由唐宋而至明清,散阶制度发生了变化。明代的散阶形似唐宋而实已变质:唐代是据门荫而授阶、据阶而授官,官职来自位阶,或说以“阶”为基准;明制却是据官而授阶的,有官职才有位阶,散阶通过入流和考满来授受,并依职事变动相应调整,如此而已。所以学者认为明代散阶仅是一种荣衔,不再有独立于官品。清代官员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向实际职务倾斜,散阶制继续淡化、简化,甚至混同于封赠,面目全非了。

此外还有勋官,产生于北周,主要用于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于朝官。因此,在官阶、封爵之外,又多了一种表示等级的制度。勋官与散官也有一定关系,如唐典里规定:五品以上者勋官,番上四年,六品以下番上五年,可以被简选授予散官;简选不从第者,五品以上与六品以下分别再得番上四年与五年;再简选时没有选中的,十二年者再番上六年,八年者再番上四年,等等。没有取得散官的勋官,仅仅比平民的身份略高一点。勋官与平民不同之处:一是勋官依令由政府授给勋田,但实际上所授土地与白丁并无多大区别;二是在刑法上,勋官和职事官、散官的待遇一佯,其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可以减—等;三是有充任吏胥的资格,如唐制勋官五品以上者,可以任州镇仓督、州县市今、录事等,六品以下可充任里正;四是有免除征役的特权,但须按规定到兵部和州县上番;五是法律上禁止白丁重婚,勋官则可以娶妾。它与散官的重要区别之一是主要按功劳授予,犹如汉代的取得军功爵。至明代时勋官始分文武两种,清代废除勋官,与世爵合并。

古代官职变动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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