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明方向: 目标的订立为管理者提供了协调集体行动的方向,从而有助于引导组织成员形成统一的行动。所以,有人把目标的这一作用比喻为“北斗星”。
2.激励作用: 目标是一种激励组织成员的力量源泉。只有在员工明确了行动目标后,才能调动其潜在努力,使其尽力而为,创造最佳成绩。员工也只有在达到了目标后,才会产生成就感和满足感。
3.凝聚作用: 凝聚力是使组织成为一个多成员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盘散沙的重要因素。当组织目标充分体现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并与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保持和谐一致时,它能够极大地激发组织成员的工作热情、献身精神和创造性。当然,与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存在冲突的组织目标则可能削弱组织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