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别交谈式: 这种形式通常式在听课人数较少的情况下采取,由评课者一两人与教课教师个别交谈。先由教课者比较详细地谈谈自己的教学设计,然后由评课者交换对课的看法和建议;
2.集中讨论式: 这种形式通常在听课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采取,听课者有领导、教师,有时还有校外同行,乃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教研人员;
3.书面评议式: 这种形式能对听课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回忆和整理,并且能比较周全地运用教育教学理论来评课,从课中发现总结出有价值的本质的东西来;
4.学生评议式 :这种形式符合新课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它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让教课者或评课教师克服偏面性。采用这种形式首要制订出一份比较合理的评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