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品日常核算的,发出产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对外销售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2.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3.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