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是香港地区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是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必备条件:
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不良纪录;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净资产。申请人须提交文件:身份证明文件、不低于650万港元净资产持有2年的证明文件、按计划在港购买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的证明文件、委托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