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种的使用

2024-11-25 问答 86阅读 投稿:山蝶子

公文文种的使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机关公文文种主要有15个,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其用法如下:

议案、报告和请示是行政公文的上行文,是指公文向上级机关单位运行,但有的下行文如通知、通报等也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上行;通知、函是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是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意见可用作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声明:沿途百知所有(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