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球比赛中,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7、拉扯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