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程变更时应遵循的原则:
必须明确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除非确实需要,才能根据工程变更分级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严格遵循部、省各有关规定。各级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与审批必须以确实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兼顾建设各方利益等为基本原则。工程变更项目不得将同一工程细化分解成多次、多项小额工程变更设计上报审批。在工程变更设计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过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杜绝工程变更设计中的各项腐败行为。工程变更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复下达工程变更令,承包人应按变更令及批准下达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并相应增减费用。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实行有效控制: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认真处理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严格现场签证管理,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且不超过签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