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
1959年3月3日内务部在《关于中国人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结婚审查手续函》中指出: 一、凡临时来华的外国人,不论外交官、领事官、公务人员、一般工作人员、专家、留学生等,只要在中国要求同中国人结婚,即应遵守我国婚姻法,男女双方亲自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为了便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令临时来华的外国当事人提交由其国家有关机关为他出具的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文件,并按通常手续办理公证及认证(同我国互免公证认证的国家除外);或者由外国当事人申请其驻在我国的使馆出具证明他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函件,这种证明函件,不必办理公证认证,否则,不能给予登记。办理公证认证的手续,一般是由外国当事人向其本国公证机关或有关机关申请领取证明其没有结婚配偶的证明文件、并必须经其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在该国使馆认证盖章。
2.国外领结婚证可以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开放。
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那么国外领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华律网编辑整理了相关资料,请看如下内容。一、国外领取结婚证是否可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
2、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由此看来,按照上述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二、国外领取结婚证是否需要认证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1、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
2、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外国领取的结婚证只要不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国内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国境内再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认证手续。
但是如果要在中国境内使用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如需要在国内办理离婚,则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
以上便是关于国外领取结婚证是否可行的内容,希望您阅读以后对您有所帮助。其实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书的认证和在香港台湾领取的结婚证书的认证也有所不同,建议您更进一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3.中国人在美国领结婚证怎么领
您好,美国各个州的法律不一样,如果是在加州的话,到拉斯维加斯结婚是不需要领证的,这个最方便,但并不便宜。到其它城市也很方便,流程如下:
1、申请Marriage Licenses,就是结婚证书,要求结婚双方都必须在场,携带政府颁发的photo id,美国驾照/中国护照都可以,当场填写必要的资料,交钱就可以了。
但是,这个结婚证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其实也不会给你,只是存在系统里的),必须在90天内完成步骤2才算真正完成结婚登记!
2、Marriage Ceremony,结婚典礼,就是仪式。很多地方包括Vegas都不可以在登记结婚的当天完成仪式的,但是Orange County可以,而且就在同一个地方!结婚登记处有一个小礼堂,登记完就可以在这里完成结婚仪式,会有政府人员主持婚礼(证婚人),宣誓,交换戒指,亲吻新娘,就算完成啦!亲友也可以到场,这个下面要说以下,根据你申请的结婚证书的类型,见证人是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的哦!
领取到结婚证书以后,不需要回国重新领小红本,可以直接用美国证书公证。个人建议不要再领一次,因为即使名字相同但是结婚日期不同,在美国法律看来也算是2次婚姻,搞不好就变成重婚罪了,还是推荐公证
4.在国外已经登记又要在国内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得知,其需要手续如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扩展资料 登记手续 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