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婆是外省的,怎么办结婚证啊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2.我老婆是外省的办结婚证要什么证明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3.我老婆是外省的户籍怎么办理结婚证户口本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应当根据以上规定,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4.我老婆是外地的办结婚证需要那些手续
与正常的结婚手续是一样的。
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婚检证明、三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根据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异地户口的人结婚生育后,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孩子可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落户。
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逐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解决。2001年5月以后,北京市开始实行孩子的户口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随父的政策。
具体规定是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满5岁,且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 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未成年人,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且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可在父亲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户口。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如果男方是北京非农业户口,女方不是北京户口的,其子女出生后应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待孩子满5周岁的时侯,到北京市其父亲户口所在地申请投靠父亲。投靠的具体条件是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5周岁以后、18周岁以前,都可以申请投靠父亲;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则只限于年满5周岁、不满6周岁的孩子。
孩子投靠父亲应符合北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个子女。2000年4月1日以后生育的子女,属于超生子女的不予办理户口进京。
办理孩子户口随父进京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包括:投靠人随父的入户申请;投靠人及其父亲户口薄复印件;投靠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住房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