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在滕州结婚登记要什么手续(滕州婚俗)

2024-09-09 情感 86阅读 投稿:所以

1.谁知道在滕州结婚登记要什么手续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2.滕州婚俗

滕州。据说很封建很重男轻女哦,题主要慎重。

1、滕州市没有彩礼之说的。在滕州不光女孩不会得不到彩礼,还需要陪嫁(父母给的出嫁的嫁妆)。 嫁妆,以前是女方父母给做被子,买衣柜之类的。现在啊,一般都给点钱,让孩子买自己喜欢的家电。陪嫁是女方必须的,但是给多少,男方无权要求,这需要女方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而定。几千到几万的都有。

2、订婚:滕州叫“进城”男方会摆个酒席,找自己家的女性亲戚来陪着吃顿饭(女方的父母不会到场的,仅仅女孩自己。)订婚时,男方父母需要给见面礼(一般一万零一起步:万里挑一)男方需要给买三金(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现在流行钻石啊)如果订婚时改口了,男方爸妈还得给改口钱啊(一万起步)如果,订婚没改口,就暂缓到改口时再给。当然,不给的话,人家女方是不会改口的,依然会叫叔叔阿姨。

3.谁知道在滕州结婚登记要什么手续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4.滕州结婚的习俗是什么

现行婚俗

恋爱。50年代以来,青年人多自由恋爱,但大都需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通过接触、观察、了解,征得家庭意见,最后自己作主。

定婚。农村青年男女一旦认为合适,双方进城照一半身合影相,各执一张。即算相爱定情之物。此后,男方逢年过节,则向女方送节礼。女方即可出入男家,—般在婚仪前夕领取结婚证书,拟定婚礼日期。城镇青年自由恋爱的较多。许定之前,男女要分别去对方家庭非正式做客。若无异议,婚事即定,叫人便到所在地政府领取结婚证书准备婚礼。

婚仪。60年代以前,农村婚仪仍循旧制,而后稍有变通。1966年以后数年,迎娶送嫁皆步行,使用红旗和锣鼓迎送。新人进门不拜堂,向毛泽东主席画像鞠躬、致礼、祝祷、背语录、合唱《东方红》。随后,撒喜糖、入洞房。婚礼若由村“文化大革命”小组包办,新娘不得入洞房,要下地参加劳动。城镇婚仪,多于“五一”或“国庆节”举行,并多去北京上海旅游结婚。此时,无论城乡,嫁妆必备“红宝书”。1970年以后,乡村送嫁用排车、花席为棚。送亲婆另坐排车随后,儿童挎鸡的习俗仍存。拜堂仍以敬毛主席像为先,再敬公婆。坐帐、拜上一如旧仪,婚事尚俭。城郊婚仪,新娘坐人力三轮车,戴墨镜。送女客、挎鸡童随后而行,婚礼渐复旧仪。城镇青年虽旅游结婚,但归来仍大宴宾客,吵喜遵循旧俗。1980年以后,城乡迎娶竞以乘小汽车为荣,少则二三辆,多则四五乘。搭彩棚,悬音箱,宴宾狂饮,喧嚣达旦。结婚竞尚奢侈。仪式渐趋繁琐。

二 再 婚

新中国建立前,婚后再嫁,主要是为贫困生活所迫的寡妇。寡妇再婚,事先秘密议婚、定婚、届时,携包袱悄悄回娘家。夜晚,或坐男方的大车。或步行去男家结婚。进门时,放火鞭、焚香、祭祖、拜堂、吵喜。一般除携带随身换洗的衣服外,绝大部分财产由于前夫家族的干涉不得不放弃。离异再婚,亦由娘家出门。婚礼视男方而定,若为初婚,比续弦婚礼较为隆重。

新中国建立后,绝大部分丧偶的中青年妇女,都能再次组成家庭。城镇再婚,也要经历介绍相识了解过程。 中年再婚,请几天婚假,把家庭布置一番,带喜糖、喜烟向各自单位分散分散,以告成婚。农村再婚,仍循旧俗。

70年代以后,丧偶老人再婚,多为有经济收入的老人。定婚后,男方儿女回家,团圆聚餐,以此致贺。儿女称继母为姨,称继父为叔伯,一般不改口。孙辈称谓如亲出。

三 特殊婚姻

女娶男。旧俗谓之“倒插门”,为贫困所迫,无力婚娶的男子方走此路。婚后没社会地位,备受歧视。1970年以前,娶男仍以招赘为主。此后,政府大力提倡女娶男,并从住房、生育、升学招工等方面加以照顾。婚烟由青年人自己做主。婚礼如常,子女随父姓。老人谢世后,归留自主。

娃娃媒。山区盛行。男女尚幼,父母即议婚、下启,为其订下婚姻。日后,节日庆吊相互来往、女亦以婚后称谓称呼男方亲人。至婚龄,方定婚、请期、成礼。此俗延续至今。但是,弃约抗婚事件渐多,男方违约,听任女方咒骂吵闹,女方弃约,退赔彩礼了事。

私奔男女。多为本村近邻,他们自由恋爱,—旦遭到家庭干涉,缓和无望,两人便结伴逃往他乡。或藏匿亲友家中。成婚后请人说和,再归故里,或在外谋生,数年后,抱孩子回来谢罪认亲。

换亲。多发生于穷乡僻壤。男子或年龄大,或丑陋,或无力支付彩礼,则由家长作主包办,双方以妹换 妻。亦有三方转换。建国后,此举虽为社会舆论和法令所不容,但至今未绝。逼 亲、抗 婚事件屡有发生。

童养媳。俗谓之“团圆儿媳妇”。贫困之家,有女无力抚养,便寄养于男方家庭。待成人后,择日成礼相配。1946年以后,此类婚姻消失。

中表亲。俗谓之”亲上亲”。即姑舅亲和姨娘亲。50年代以前,较为普遍。60年代城乡仍以为常,多是家庭原因或贫困所致。80年代,已十分少见。

滕州结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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