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怎么办理结婚证和准生证(景德镇市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2024-09-22 情感 86阅读 投稿:落樱花

1.景德镇怎么办理结婚证和准生证

我也是景德镇的,不过我嫁到外地了。

先来说下结婚证吧。

你和你老婆带上双方的户口(户口比较麻烦,要确定户口的户主和住址之类的全部吻合,有问题的话就不能通过审核了)。

身份证,结婚照片4张(贴在结婚证上面的,照相的时候和他们说是结婚用的就是了,是2*3的照片)。

户口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每个都分开复印。(户口要复印第一页户主和自己的那页。)。登记结婚还要做婚检,是免费的,然后交18块钱的手续费就能领结婚证了。婚检最好做下,反正是免费的。

准生证是这样的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自己户籍处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区计生办盖章.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

2.景德镇市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点各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3.怎样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 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4.江西景德镇的准生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生育服务证》

有关规定:

计划生育新条例规定,女性年满二十三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凡户口在北京市的已婚育龄夫妻,已达到晚育年龄的,可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生育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档案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办理程序:

育龄夫妻女方应提供:1.工作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育龄夫妻双方目前婚姻状况、是否初婚、有无领养过子女;若再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有无子女等相关材料。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育龄夫妻男方应提供:1.工作单位介绍信。内容同前。 2.女方已领取并经单位盖章的《生育服务证》原件。 3.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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