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国内结婚在日本和日本人离婚后 怎么办理离婚公证书(中国人在日本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2024-12-20 情感 86阅读 投稿:如果

1.中国公民国内结婚在日本和日本人离婚后,怎么办理离婚公证书

哈哈,这个你问我就对了,你在日本是不是和他签了离婚届,那你当时就要求市役所给你出具一份《受理证明书》,然后拿那个去法务省盖个戳,然后再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认证,就是在背面给你贴个像签证那么大的贴,带回国内去省级涉外婚姻登记处 做个离婚鉴别。

再带回家里的派出所把户口本改离婚就行了,但是如果你户口本没把未婚改成已婚的话,不可以的,先去改成已婚,再去做鉴别,不然白跑一趟的。这是很详细的过程了,如果你还不放心,你就先打电话给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他们都会汉语,也会给你法务省的电话,或者你找华侨总会代办也可以,大使馆也有华侨总会的电话,普通人代办不了。

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就是华侨总会,代办的话费用大概是13000日元,当然本人不在日本的情况下是必须找华侨总会代办了。

2.中国人在日本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母同住一起。

他父母早年作为厨师来日,据说他父亲申请拿到了“永住”后便辞职,开了一家小中餐店。现在他们全家忙碌着店里的一切。

非常不幸的是,他父母就是看不上我,每天都把我看得很严,不让我出门。他们还挑拨我和丈夫的关系,以至现在我俩经常吵架。

最近他们全家提出让我离婚回国,而且绝不让我带走只有2答:原则上在中国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到所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你不想回国办理,那么也可以在日本住所所在地的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

此离婚为协议离婚。从你的情况看,你和你丈夫关于孩子抚养等问题并没有达成协议。

所以不适合办理协议离婚。最好去家庭裁判所请求离婚调解。

相信法律会对你及你的孩子做出公正的判决。另外,获得裁判所的离婚判决书后,需要去外务省认证及中国大使馆公证后,拿到中国中级法院裁定才有效。

(こぐれ行政法务事务所提供解答)。

3.华人怎样在日本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具体要求如下: 所需证件及手续: 1。

双方当事人护照及其资料页的复印件。 2。

双方申请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3。双方当事人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5。双方当事人照片各2张(3*4cm) 6。

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7。双方就子女,财产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一式三份)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5000日元 注意事项: 1。

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只受理原在领事馆依法缔结者。

国内登记结婚者,须回国内办理离婚。 3。

双方必须共同到总领事馆申请协议离婚并签字取件。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在国内法院起诉。

4。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取件方法: 1。

持《取证单》,于指定取证日上午9:15-12:00到领事馆领取。也可由别人代领。

但是,如果《取证单》丢失的情况下,当事人需持附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须办理有关手续。 2。

如果接到电话通知需补充其他材料时,在取件时必须先将材料交给窗口后方可领证。

4.中国人跟日本人离婚 都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扩展资料:

登记离婚的相关规定要求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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