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小孩后才领结婚证,怎么办,
呵呵,生都生了还要什么准生证啊。补办手续就行。
拿着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到街道计生委补手续,当然要交点罚款,
补了手续再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当然有捷径:派出所有人,能直接办。
以上说的,都是你们符合生育政策的,不符合,罚款要多交。
祝宝宝早日拿到身份证号,啊。
别听什么非法生育?孩子生出来了,孩子就是合法的。计划生育是国策,不是法律。
不管什么情况,只要孩子生出来了,他就是合法的。
只是多交少交罚款的问题。
别听那些人回答的,说什么到时候少报一岁。可能吗?
你孩子出生证明上写得清清楚楚,是哪年几月几号几点出生的。
你少报?怎么少?
2.不是亲兄妹可以领结婚证吗有小孩了上户口怎么办
《婚姻法》规定: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