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结婚 结婚证丢失 民政没有案底(现在协议离婚怎么办)

2025-04-09 情感 86阅读 投稿:许你

1.84年结婚,结婚证丢失,民政没有案底.现在协议离婚怎么办

可以去婚姻登记处或者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再进行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领结婚证的手续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注意: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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