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 离婚要办手续吗(没有结婚证却有孩子 要怎么离婚)

2025-04-15 情感 86阅读 投稿:孤海

1.两个人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离婚要办手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按以上规定处理。

2.没有结婚证却有孩子,要怎么离婚

如果1日前发生1994年2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法院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按照离婚婚姻法对婚姻无效的程序予以处理。

如果出现后94年2月1日,你不能要求离婚,只要求法院同居期间解除非法同居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判决。同居期间财产是共同财产应按照一般的划分,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并没有做结婚登记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在案件的名称,”目前11月21日,1989年

报告有效第十条的规定:十一月21日,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的若干意见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的情况下”

第10条:当解除非法同居,同居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相互收益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之前,向对方自愿性关系的,比照礼品加工;一方向另一方取得财产,最高法院可。如果1日前发生1994年2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法院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按照离婚婚姻法对婚姻无效的程序予以处理。

如果出现后94年2月1日,你不能要求离婚,只要求法院同居期间解除非法同居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判决。同居期间财产是共同财产应按照一般的划分,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并没有做结婚登记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在案件的名称,”目前11月21日,1989年

报告有效第十条的规定:十一月21日,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的若干意见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的情况下”

第10条:当解除非法同居,同居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相互收益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之前,向对方自愿性关系的,比照礼品加工;一方向另一方取得财产,最高法院可参考(84)正义的精神处理字第112号“关于政策和法律的民事问题意见的实施”宪法节(18)。

虽然年纪大了,但几乎相同的新版本,大致意思是这样的话,我无法找到新版本,旧版本也可以参考

记住,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如果你真的不能和他在一起,反正你还没有结婚,马上分手,作为一个孩子,如果你愿意把一个男人带大的孩子,这是你的选择,你的决定回到自己的父母,跟父母商量,他们会给你一个更好的方法,请记住,没有一个孩子没有感情的人结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路一条。孩子们可以采取以建立关系,或者想忍,但走不了长。

3.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了,怎么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明就只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谈不上离婚了!!!除非你们是事实婚姻,但按照你的意思估计你们不是,事实婚姻的定义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看来婚姻法你还 是要花点时间看看,最基本的东西还是要知道一下的。但是你们未婚先育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的规定是:第四十条 未经结婚登记而生育的,视为无计划生育。

对男女双方各按以下规定分别给予处罚: (一)对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生育第1胎的,按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处罚,并征收2000元计划外生育费;生育第2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理。 (二)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生育第1胎的,按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处罚,并每提前一年征收3000元计划外生育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生育第2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理。

三)对曾生育过1个孩子的已婚者,因非婚姻关系而生育第2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罚。 (四)对未曾生育过孩子的已婚者,因非婚姻关系而生育第1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罚;但因婚姻关系再生育1个孩子的不予处罚。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二条 夫妻未经批准生育第2胎或者2胎以上子女的,为无计划生育。 第三十三条 对无计划生育者给予以下处罚: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的待遇; (二)无计划生育的子女在参加工作之前的医药费全部由其父母自理; (三)无计划生育子女的托费和管理费全部由其父母自理; (四)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应予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收回以前发给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对无计划生育第2胎的夫妻,各按孩子出生前一年所在地区劳动者平均年经济总收入的3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但对前一年实际总收入高于所在地区劳动者平均 年经济总收入的,各按其前一年实际总收入的3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对无计划生育第3胎及3胎以上的夫妻,按上述原则以4至6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计划外生育费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1年缴纳额不低于计划外生育费总数的40%。对超过3年仍未缴纳的部分,可以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对常住户口为农村农民的无计划生育者,其计划外生育费基数按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或者乡的劳动者平均年经济总收入计算。具体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规定。

对常住户口为城镇居民的无计划生育者,其计划外生育费基数按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总收入计算。不过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这还要咨询你们当地的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4.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已经有了孩子,怎么办理离婚

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参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5.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了孩子要离婚怎么办

如果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是现行有效的 1989年11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

附:1989年11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虽然是旧版,但是与新版的相差不多,大致意思是这样,新版我找不到了,旧版的也可以参考一下

记住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你如果觉得真的不能跟他在一起,那反正你们还没结婚,马上分手,至于小孩,如果你也愿意一个人把小孩带大,那也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自己决定,回到自己父母身边,再跟父母商量,他们会给你一个比较好的方法的,记住一点,不要为了小孩子跟没感情的人结婚,很多人都这条走不通的道路.以为为了小孩可以慢慢培养感情,或者想忍一下,可是都走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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