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领结婚证,并且有了小孩
易法通解答:
你们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1、对于财产分割问题:
我国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同时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如下规定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关于彩礼问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结婚未登记,对方可以要回彩礼。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易法通。
2.请问没结婚有小孩了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双方目前都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抚育费 因未登记结婚,则只能起诉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以及对同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有一方现在已经登记结婚,则任何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及要求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及分割共同财产,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你朋友属于同居关系,只能就同居期间财产及子女抚养作出处理,你朋友以后不能生育,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consult.fabao365.com。
3.没有结婚证却有孩子,要怎么离婚
如果1日前发生1994年2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法院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按照离婚婚姻法对婚姻无效的程序予以处理。
如果出现后94年2月1日,你不能要求离婚,只要求法院同居期间解除非法同居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判决。同居期间财产是共同财产应按照一般的划分,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并没有做结婚登记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在案件的名称,”目前11月21日,1989年
报告有效第十条的规定:十一月21日,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的若干意见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的情况下”
第10条:当解除非法同居,同居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相互收益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之前,向对方自愿性关系的,比照礼品加工;一方向另一方取得财产,最高法院可。如果1日前发生1994年2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法院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按照离婚婚姻法对婚姻无效的程序予以处理。
如果出现后94年2月1日,你不能要求离婚,只要求法院同居期间解除非法同居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判决。同居期间财产是共同财产应按照一般的划分,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对人民法院的意见并没有做结婚登记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在案件的名称,”目前11月21日,1989年
报告有效第十条的规定:十一月21日,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的若干意见同居作为丈夫和妻子的情况下”
第10条:当解除非法同居,同居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相互收益时,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之前,向对方自愿性关系的,比照礼品加工;一方向另一方取得财产,最高法院可参考(84)正义的精神处理字第112号“关于政策和法律的民事问题意见的实施”宪法节(18)。
虽然年纪大了,但几乎相同的新版本,大致意思是这样的话,我无法找到新版本,旧版本也可以参考
记住,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如果你真的不能和他在一起,反正你还没有结婚,马上分手,作为一个孩子,如果你愿意把一个男人带大的孩子,这是你的选择,你的决定回到自己的父母,跟父母商量,他们会给你一个更好的方法,请记住,没有一个孩子没有感情的人结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路一条。孩子们可以采取以建立关系,或者想忍,但走不了长。
4.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了孩子要离婚怎么办
如果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是现行有效的 1989年11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
附:1989年11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虽然是旧版,但是与新版的相差不多,大致意思是这样,新版我找不到了,旧版的也可以参考一下
记住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你如果觉得真的不能跟他在一起,那反正你们还没结婚,马上分手,至于小孩,如果你也愿意一个人把小孩带大,那也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自己决定,回到自己父母身边,再跟父母商量,他们会给你一个比较好的方法的,记住一点,不要为了小孩子跟没感情的人结婚,很多人都这条走不通的道路.以为为了小孩可以慢慢培养感情,或者想忍一下,可是都走不长的.
5.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了,怎么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明就只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谈不上离婚了!!!除非你们是事实婚姻,但按照你的意思估计你们不是,事实婚姻的定义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看来婚姻法你还 是要花点时间看看,最基本的东西还是要知道一下的。但是你们未婚先育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的规定是:第四十条 未经结婚登记而生育的,视为无计划生育。
对男女双方各按以下规定分别给予处罚: (一)对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生育第1胎的,按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处罚,并征收2000元计划外生育费;生育第2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理。 (二)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生育第1胎的,按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处罚,并每提前一年征收3000元计划外生育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生育第2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理。
三)对曾生育过1个孩子的已婚者,因非婚姻关系而生育第2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罚。 (四)对未曾生育过孩子的已婚者,因非婚姻关系而生育第1胎的,按照无计划生育第2胎处罚;但因婚姻关系再生育1个孩子的不予处罚。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二条 夫妻未经批准生育第2胎或者2胎以上子女的,为无计划生育。 第三十三条 对无计划生育者给予以下处罚: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的待遇; (二)无计划生育的子女在参加工作之前的医药费全部由其父母自理; (三)无计划生育子女的托费和管理费全部由其父母自理; (四)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应予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收回以前发给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对无计划生育第2胎的夫妻,各按孩子出生前一年所在地区劳动者平均年经济总收入的3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但对前一年实际总收入高于所在地区劳动者平均 年经济总收入的,各按其前一年实际总收入的3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对无计划生育第3胎及3胎以上的夫妻,按上述原则以4至6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计划外生育费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1年缴纳额不低于计划外生育费总数的40%。对超过3年仍未缴纳的部分,可以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对常住户口为农村农民的无计划生育者,其计划外生育费基数按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或者乡的劳动者平均年经济总收入计算。具体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规定。
对常住户口为城镇居民的无计划生育者,其计划外生育费基数按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总收入计算。不过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这还要咨询你们当地的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