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了想跟老公拥有一本户口本,该怎么办理
第一步,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准备双方(男、女)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步,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委出具计生证明。
第五步,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第六步,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第七步,由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
第八步,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第九步,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女方的户口准迁证)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2.结婚后怎样把老公的户口迁过来
以下内容是厦门市的办理程序,内容可能基本相同。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投靠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被投靠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配偶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夫妻已结婚登记。
3、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1、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
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