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结婚证户口本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那就去补办一下喽!
不过没有户口本一样可以结婚哒,
还有身份证可以用呢!
无户口簿也可登记 民政部《意见》中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临时身份证也能领证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13日表示,办理婚姻登记时,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
2.领结婚证发现户口本找不到了怎么办
当事人不能提供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3.户口簿丢了怎么办结婚证
问题:我是一大公司的总裁zhidao,妻子小我二十多岁。但我遇到一个小烦恼:一年前,当我俩去海口旅行时,包被盗,身份证、结婚证遗失。没有结婚证,俩人相伴在一起总会有一些麻烦,我想重办一个结婚证,不知该怎么办?
结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丢失了,会给夫妻双方外出旅行、出差,带来很多不便。因而,最好要到原婚姻登记管理部版门去办理相关证明手续。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权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因此,你俩可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补发。
4.领结婚证发现户口本找不到了怎么办
当事人不能提供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5.户口本,结婚证遗失了,该如何补办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