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结婚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 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三、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
四、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
2. 青岛结婚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3. 青岛结婚证补办地点有哪些
1、市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延安三路105号 电话:68896199; 2、市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乐环路18号 电话:88759599; 3、四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鞍山二路61号 电话:85648856; 4、李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四流中路41号 电话:84634260; 5、崂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辽阳东路35号 电话:88896990; 6、黄岛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紫金山路101号 电话:86975312; 7、城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山城路202号 电话:87868075; 8、即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鹤山路207号 电话:87556167; 9、胶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北京路1号 电话:82206502; 10、胶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灵山路59号 电话:85166022; 11、莱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香港路民政局一楼 电话:88400682; 12、平度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京路105号 电话:8438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