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过女方家里不给户口本不让打结婚证怎么办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女方父母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结婚手续。
2. 女方家人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
1、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可到男女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如果你不是很在乎户籍落在哪里,你们两人持你的户口簿和各自身份证,到你户籍地登记是一样的。
2、如果你必须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只能通过感化、沟通和耐心的等待来解决问题了。法律途径虽然也是行得通的,但是毕竟代价很大。因为中国人的婚姻,从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儿,而是两个家庭的问题。与对方家庭的感情问题,是你日后婚姻生活中躲不掉也绕不开的问题之一,婚前就种下障碍以后会严重影响你们小两口的生活。
3. 户口簿上没有户口专用章不给办结婚证
1、无法出具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