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法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如何分配
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一方死亡,一方跟子女、父母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结婚一年的夫妻,一方过世,其财产分割怎样解决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互相继承遗产,成为对方法定第一遗产顺序继承权人的权利
2、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不幸去世,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3、分割原则为,平均分割,适当照顾生活困难 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之外的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4、关于遗产分割,各方当事人可以交涉解决,交涉未果 诉讼解决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3条、14条
3.二婚后一方突然死亡,财产怎么分
1、当事人再婚之后,只要其依法与对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即与对方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当事人在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合法配偶,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之中的配偶身份,参与遗产的法定继承程序分割
2、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被继承人的配偶(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遗产予以分割
3、分割原则为,适当照顾生活困难 缺乏劳动能力的人
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继承人之外的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4条
补充回答:
关于被继承人所留下的房产归属于谁,继承人之间可以交涉,欲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以现金补偿其他继承人的方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
至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仅登记结婚10个月,不是免除被继承人再婚配偶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只要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合法有效,其配偶的继承权有或无不受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