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火化的全过程 (求详细过程)

2024-09-07 常识 86阅读 投稿:傲锡吟

火化

一、人死后火化的全过程,(求详细过程)

火葬的过程 (一) 要取得死亡证明书 人死后,丧家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

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 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 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也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二) 要作好死亡说明 领取死亡证明后,即可打电话或派人与殡仪馆、殡葬服务站或火化场联系, 预定接尸时间,告知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尸体 所在地点、死者户口所在地点;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死者是否 脱穿衣服、是否需要举行追悼和告别仪式等。在接尸体时,丧家或单位应在接尸 车到达之前准备好死亡证明、所需衣物等,死在医院的应办理好出院手续。

(三) 要办好火化手续 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 ,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取骨灰一般需 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

在联骨灰时要持 火葬证在取骨灰处领取。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右在业务室 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四)在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或召开追悼会 丧家或单位要事先与殡仪馆业务室的承办人员联系,定好租用时间,租赁礼 堂、告别室、花圈、鲜花、小白花、黑纱等各类事宜。 (五) 需要寄存骨灰 按寄存骨灰的规定,有的凭火葬证在火化地可直接联系办理,有的凭火葬证 到指定的骨灰堂联系办理。

寄存时间,一般三年,超过时间的可以续存。如果过 期不取也不办理续存手续,,则由骨灰堂酌情处理。

在办理骨灰寄存手续时,由 骨灰堂填发给骨灰寄存证,丧家或单位应妥为保管,持证可随时到骨灰堂瞻仰亲 属骨灰。瞻仰时应遵守骨灰堂的有关规定。

火葬的程序 1.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开始; 2.由主持人带领到场人员默哀一分钟; 3.由死者单位领导或亲属作简单致词,表示悼念之情,祝愿死者安息,时 间三五分钟即可,不宜过长。 4.瞻仰遗容。

到场人员绕遗体一周,并向遗 体三鞠躬。有条件的可以录相、照相留念。

5.主持人宣布遗体火化开始, 遗体由工作人员或家属送到火化间,目送遗体入炉; 6.家属在接待室等待 骨灰出炉。 1、遗体送至火化车间后,办理火化签字手续,骨灰盒名字要与遗体和炉号相符 。

2、司炉工人在家属签字后宣布火化开始。 3、家属可在炉前观察厅 或电脑监控观察室瞻看火化进程。

4、火化完毕后,出具骨灰,由司炉工人 将内灰移交给殡仪馆骨灰管理员或家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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