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2024-09-06 常识 86阅读 投稿:花面狸

公司股份

一、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分

公司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公司→2人以上组成;股份转让需全体股东同意;亏损责任是需无限清偿(凡是所有财产都需拿出,向投资人赔偿);执行表决则须全数同意或半数同意。 有限公司→1人以上组成;股份转让需让"执行业务的人全数同意。

不执行业务则要半数同意";亏损责任是有限清偿;执行表决是股东一人一票。两合公司→无限股东1人以上、有限股东1人以上;股份转让要让无限股东全数同意,有限股东要半数同意;亏损责任无限股东要无限清偿,有限股东则有线清偿;表决权一人一票。

股份有限公司→2人以上组成;股份转让可以自由转让;亏损责任已所认股份为主;表决权也以所认股份为主(股份越多,权力也大)。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

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四、公司股权与股份的区别有哪些

1,定义不同: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2、同样是承担责任,两者的限定分别为出资额和股份。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和第五章中,无任何“股权”字样,即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一说。

3、股权和股份转让并不一样。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不存在等额划分问题。《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与转让股权不同,转让股份并不需要征得股东会的同意。

股权转让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 对此,《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实务操作中,也有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会上讨论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 扩展资料: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企业清算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

五、股份公司与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有什么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这点上我国和美国不同,不允许分期缴纳;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是一个例外,可以分期分批投入。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业务不同,有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中:(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对于经纪类证券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 凡是投资人,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上,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同时,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 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各自的出资,但是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个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带有浓厚的人合色彩,强调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同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这个也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之间的人合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由全体投资人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机构由总经理拟订,董事会决定,所以这个O、那个O啥的都是自欺欺人的面子货而已,只有总经理和董事是真正法律承认的管理者……在决策形式上,股东会中是以每个股东持股多少作为表决权的基础,其中涉及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要问题时,必须经过法定的2/3以上表决权通过,这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 它和有限责任公司一起人为是现代公司两大基本形式。

在英美法系中,股份公司被称为是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它是通过发行股票集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一定法律程序组建的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负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一定的章程、法律程序设立,它以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资产,承担债务,自主运营,独立地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以自己股本额为限承负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也仅以公司本身的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负有限责任。股东的其他财产与公司债务无关。

(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权平等。 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按持股比例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一权、一权一利一责,股权平等。在这里,股东的个人身份、名誉、地位不再具有意义,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但无最高数额限制。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国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东人数的最低限额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如美国、法国、日本规定为7人,德国规定为5人,我国的《公司法》则规定“应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由于股份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把社会上广为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因此股权是相当分散的,也因此股东人数是无需有最高限额规定的。

5、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成为法人财产。在这里,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明确地分离开来,经营权也和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分离开来。

股份公司集资成立后,其资产独立化为法人资产,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其产权转化为股权,他握有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赋予的一切权利,但不得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企业法人是公司资产的法人所有者,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可退回,但可自由转让,具有充分的流通性。

这一特征是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只有保证法人资产的完整性、稳定性,公司运营才能连续和稳定。但股东可转让和买卖股票,股票的转让和买卖,事实上就是股权的转让和买卖,股票一旦转让或卖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让和卖出。

7、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财务公开原则。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定期将年度报告和有关的财务报表,如经营报告书、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盈利分配表、财产目录等公诸于众,以便加强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了解和监督,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8、股份公司有严密科学的管理体制。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聘用的总经理,(有的还设有监事会)权、责、利明确,形成了相互制衡的高效运转的机制,从而保证了企业具有长期行为,保证了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方面的利益。

六、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 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5 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七、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股份公司不是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股份无限公司 指由若干个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出资人所发起组成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二战后,股份公司在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从股份公司的演变过程来看,股份无限公司是最初阶段。 一般认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

即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过多而破产时,若公司本身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因此,股东所负的责任更为重大。

(2)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若干个股东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

(3)股东担当全部经营管理职能,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一起,股东即是资本家也是企业家。(4)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国内有住所。

(5)股东可以用现金以外的财产充作股金。(6)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随意将本人的出资转让给他人或退出公司。

(7)股份无限公司一般不公开帐目。从上述股份无限公司的特征可以看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风险大,不利于鼓励创办企业,不能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不利于职业企业家的形成以及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低等局限性。

因此,这种公司一般只适合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已不为人们所广泛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没有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只有各自的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各股东出资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 股份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的高级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范围比股份公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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