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族人忌吃什么
禁食猪、狗、驴、马、骡和一切凶禽猛兽的肉,忌食动物的血和自死的、未流血的以及未按宗教习惯宰杀的牲畜。此外,对暴目的、锯齿的、吃生肉的、同类相食的禽兽,也在禁食之列。
回族人不吃猪肉,这和他们的信仰有关,回族信奉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明确规定,猪肉是他们禁止食用的。
因为在他们看来,猪什么都吃,不干净,再加上猪的想想又不好看,令人厌恶,还有就是猪的习性不好,它贪婪,还比较懒惰,还比较脏,这都是他们认为不好的地方,所以他们禁止食用猪肉。
扩展资料:
回族风俗
1、服饰:男装多为黑色而肥大,中年以上男子多戴圆形、平顶、白色小帽,穿白色衬衫,外套青色或棕色坎肩。女装上窄下宽而长,中青年妇女喜穿色彩鲜艳的服装,并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等金银首饰。
已婚妇女都要盘头,戴白色、蓝色布帽或蒙头巾,未婚少女梳辫子。老年妇女喜穿纯朴素净的黑色大襟衫袄,用腿带绑扎裤脚,头上蒙白色、棕色盖头或头巾。回族男子很注意修饰胡须。
2、饮食:以米面为主食,有拉条子、烩面、拌面、蒸馍、烤饼、花卷等。肉食有牛、羊、鸡、鸭、鱼等。逢年过节、婚丧嫁娶,都要自制油炸食品和糕点,做羊肉粉汤招待客人。喜欢喝茶,多用盖碗,每家每户都备有茶具。
3、回族住房多用砖木建造,呈长方形。宅院宽敞,室内陈设齐全,墙壁上爱贴剪纸,挂字画。回族酷爱养花,家庭栽植多种花草,室内栽养盆花。非常讲究卫生,室内外注意保持清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回族民情风俗
二、回民不能吃什么
回族人(穆斯林)的习惯和禁戒是有回族自己的律例。
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 1。
就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等。 2。
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3。
海中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 1。
就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等。 2。
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3。
海中的动物可以吃的。真主说:“他制服海洋,以便你们渔取其中的鲜肉,做你们的食品;或采取其中的珠宝,做你们的装饰。
你看船舶在其中破浪而行,以便你们寻求他的恩惠,以便你们感谢”。 (16:14)“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
”(5:96)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2:172) 又说:“ 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你们不要随从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
(2:168)。 清代回族学者刘智说道:“饮食,所以养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则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恶,则滋我之性恶:彼之性污浊不洁,则滋我之污浊不洁性。”
。
三、回族人都不吃什么食物
不是不吃肉,而是不吃猪肉。
他们叫做大肉。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有禁食猪肉的习俗。
由于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繁殖,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为不洁和厌恶之物。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在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的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也讨厌牧猪人。 公元一世纪犹太教创立,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
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列入《古兰经》中。 《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生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把禁食猪肉的习俗带到了中国。元代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
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穆斯林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信,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 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
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了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现在我国回族群众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猪。 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
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万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
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民连“猪”字提也不提,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 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
宁夏泾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族聚居地的回族穆斯林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的些属猪相的人自称属黑,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
四、回族不能吃什么动物(全)
回族人在饮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状、污秽不洁、性情凶恶、行为怪异的飞禽、猛兽及鱼类,都属于禁食范围。
禽类: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兽类: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等。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鳅,甲鱼等。
另外,回族人多数不食用家兔,而野兔则可以。据说是因为家兔从怀孕到产崽的周期为一个月,而且母家兔在正常的气候下,每个月都可以来月经并进行繁殖,也就是说家兔可以每年繁殖十多胎。
可食动物牛羊等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胰子(淋巴结)、脑、膀胱等部位不可食用。因为这些部位和物质往往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藏污纳垢的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族人要把牛肉、羊肉收拾干净,规置利索。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应该给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
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要诵安拉之名屠宰(回族忌说“杀”),自死的动物不可食用。
五、回族人不吃什么
民族禁忌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
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
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回族在饮食方面最突出的习惯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较严格要求。
在肉食方面,回族只食蹄分瓣反刍的动物肉。如牛、羊、骆驼、鹿、山兔的肉等;禽类中只食鸡、鸭、鹅、鸠、鸽的肉等;在水产中只食鱼、虾。
在这些可食 动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须是清真寺四掌教(刀师傅)或阿訇屠宰的方可食用。 在可食的牛羊动物身上,像筋、骨、油、肉、肝、肺、皮、心、腰、肠、肚、管、头、蹄等这些部位是可食的;像两门(肛门、生殖门)、须(鼻须)、耳、脊(脊髓)、爪(蹄壳)、脑(脑汁)、鞭(牛鞭)、胞(膀胱)、胰、虎(睾丸)、二血衣(血液、衣包)等,都是不可食的部位。
回族除了不吃猪肉外,还不吃下列动物的肉:有爪子的、不反刍的兽类,如马、骡、驴、猫、狗、象、虎、豹、熊、狼、狐狸、鼠、貉的肉;性情凶暴的禽类,如鹰、鹞、鹫、枭、乌鸦的肉;两栖类的蟒肉,爬行类动物中的蛇肉;水产类中奇形怪状的生物,如龟、泥鳅、鱼、蛙、蚌、海参、蜇、蟹等(但海产品的禁食范围有些变化)。 回族禁食猪肉等,直接起源于伊斯兰教。
它本是居住在热带干旱的阿拉伯半岛上的一些游牧民族的古老生活习惯。后来穆罕默德把它列入《古兰经》,作为伊斯兰教教规。
《古兰经》认为,禁食猪肉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猪是“秽物”,“确是不洁的”。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法律的源泉,是穆斯林行为的最高规范。
《古兰经》上既规定禁食,那么,所有穆斯林就必须遵守这些教规。这些禁食的教规,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逐渐演变为回族的生活习惯。
这些食物禁忌习惯,已被广大回族所接受历代相袭。 编辑本段禁食猪肉之因 关于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食物,你们当感谢安拉,如果你们只崇拜他。”
关于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又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偶像、求签属于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
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关于禁止的食物,《古兰经》原则性地提到的有“猪、血液、酒、自死物、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
在此基础上,先知穆罕默德又进一步地作了具体的阐述,以后的穆斯林教法学家又在此二项基础上作了些规定,构成了穆斯林的饮食戒律。在此,我们只阐明《古兰经》所提出的饮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于酒能使人暂时丧失理智,神经处于麻醉状态,对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从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这种伤害对穆斯林而言不仅是身体、物质上的,还在于有时因语言、精神失控而导致信仰的丧失,因此《古兰经》严格禁酒,将之和赌博等看作是导致社会危害、引起人与人之间争斗、人际关系恶化的恶魔行为。
昔日的古代社会是这样,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据一份报纸报道: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欧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发的。离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导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
象一些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事故更是与酒有关。“酒”正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也不断加大力度宣传禁酒。
而伊斯兰早已将酒及一切饮用后导致人丧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鸦片、海洛因等。至于有人问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问题,毫无疑问也一并禁止,因为,法律禁止一样事物是根据其性质本身,量的问题只是程度问题。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经典中被视为生命之源而禁止饮用,例如《旧约》。
《古兰经》禁止饮用血液还关系到人身体健康这一方面。科学的发展、显微镜的发明促使了医学的发展,通过显微镜观察血液,可检查出无数的各类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几十个项目的化验、分析,为西医诊断疾病提供了便利。
血液也是疾病传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浆中含有病菌,则被输血者即刻便会感染。当今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之一便是血液传染。
人的血液如此,则饮食、生活习性污秽、脏乱的动物的血又当怎样呢?而《古兰经》早于医学发现十几个世纪,这。
六、回民不能吃什么
一个信仰伊斯兰的回民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的,正可谓"食以养性"。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所以,回族不吃的肉有很多,猪肉、蛇、驴、狗,都不能吃.猪肉不过是我们禁食食物中的一个。回族能吃的肉只能是食草动物(兔子),具有反刍现象的动物(牛羊骆驼鹿),海鲜(鱼虾等),鸟类(鸡鸭鹅鸟)。但是由于汉族人以猪肉为主,所以大部分汉族人就以为回族不吃的只有猪肉,其实完全是误解。
七、回族人不吃什么肉
回族人不吃猪肉 很多人关于穆斯林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
其中,一些人认为穆斯林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 我想,再没有智慧的人或民族也不会因为不吃一种动物或事物,是因为他们崇拜他。
好了,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推理,那么,荒唐之事就太多了。你可以想想,在这个世界上你有多少事物或东西你不吃,难道,它们都是因为我崇拜,我才不吃吗?岂有此理! 如果你还不理解,那么看看下面的叙述,你可能会清楚一些。
如果您是一位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古代称谓是“正人君子”),那么我要告诉您,您就不应该吃猪肉,否则,您就是“小人”了。哈哈!我这不是骂人,这可是咱们的古代最有影响的教育家,儒家的第一人孔子的意思。
除非您已经忘祖,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您认为孔子的话还有点道理,那就看下去:备受孔子推崇的古书《礼记》少仪篇上有一句:“君子不食溷豚。
”即君子不吃猪肉和狗。孔子一再追求的“克己复礼” 的礼正是以周朝的《礼记》为准则的。
看到了吧!想更多的了解不吃的哲理就请您继续看! 关于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食物,你们当感谢安拉,如果你们只崇拜他。 ” 关于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兰经》中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
又说:“信仰安拉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偶像、求签属于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 伊斯兰饮食规定以佳美为原则,所谓“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营养滋补外,更主要的是指该食物的“洁净与性格”穆斯林是讲“卫生与卫性” 的,正可谓“食以养性”。
举凡食草类动物其性善,其食洁,如牛、羊、驼等。而尖齿、獠牙的食肉类动物或食腐尸、腐食之动物其性贪、恶,其食污,如猪、狗乌鸦等。
关于禁止的食物,《古兰经》原则性地提到的有“猪、血液、酒、自死物、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在此基础上,先知穆罕默德又进一步地作了具体的阐述,以后的穆斯林教法学家又在此二项基础上作了些规定,构成了穆斯林的饮食戒律。
在此,我们只阐明《古兰经》所提出的饮食戒律。 酒。
禁止的原因在于酒能使人暂时丧失理智,神经处于麻醉状态,对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从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这种伤害对穆斯林而言不仅是身体、物质上的,还在于有时因语言、精神失控而导致信仰的丧失,因此《古兰经》严格禁酒,将之和赌博等看作是导致社会危害、引起人与人之间争斗、人际关系恶化的恶魔行为。 昔日的古代社会是这样,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据一份报纸报道: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欧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发的。
离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导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事故更是与酒有关。
“酒”正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重大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也不断加大力度宣传禁酒。 而伊斯兰早已将酒及一切饮用后导致人丧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鸦片、海洛因等。
至于有人问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问题,毫无疑问也一并禁止,因为,法律禁止一样事物是根据其性质本身,量的问题只是程度问题。 血。
血液在一些宗教经典中被视为生命之源而禁止饮用,例如《旧约》。 《古兰经》禁止饮用血液还关系到人身体健康这一方面。
科学的发展、显微镜的发明促使了医学的发展,通过显微镜观察血液,可检查出无数的各类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几十个项目的化验、分析,为西医诊断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传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浆中含有病菌,则被输血者即刻便会感染。
当今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之一便是血液传染。人的血液如此,则饮食、生活习性污秽、脏乱的动物的血又当怎样呢?而《古兰经》早于医学发现十几个世纪,这点难道不令人深思吗?!《古兰经》说:“真理来了,谬误便消失”。
自死物。自死物指未经屠宰放血、非正常死亡,如病死、摔死、压死等。
禁食自死物乃因其非正常死亡,血液浸留其体内,或因病而亡,食用后对人健康不利。今日人们无论食用什么食物都选用新鲜的,蔬菜、鱼类如此,更何况家畜、家禽呢?! 诵非安拉之名宰杀。
这是指非穆斯林屠宰时口念安拉之名以外的祷词、誓语、神灵的名字,作为违反伊斯兰信仰安拉独一的信条而被列为禁食。 为什么穆斯林在宰牲时要口诵“安拉之名呢?”因为穆斯林认为宇宙中的人、动、植物等一切都来自于安拉的创造,人因禀赋安拉赐予的灵气、理智而为万物之灵。
大千世界,人可尽享其乐,赏玩、骑乘、食用。安拉允许人们食用一些动物以补充人体营养之需,但不允许人们妄杀、滥杀,更防止人类产生一种唯人独尊、目无创造之主的狂傲之气。
动、植物与人类一样均由安拉创造,其身命的结束也应以创造之主的名义结束。这就提醒人类,时时、事事应知安拉的存在与崇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