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缴纳的怎么计算(哪些个人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5-01-11 常识 86阅读 投稿:顾城怜

一、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缴纳的怎么计算

一、薪酬、福利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现行方法(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计算7级标准全月应纳税所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二、奖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哪些个人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两院院士的特殊津贴每人每年1万元)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离退休工资。

8.驻华使馆、领事馆的人员免税。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政府或够条件的机构发放的见义勇为奖金。 11.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以个人工资中的部分作为社会保险(住房、医疗、失业、养老)免税。

三、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手工业、建筑业、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有哪些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 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①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 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②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

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 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③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④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 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 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 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 所得。(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 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 括稿酬所得。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 (8)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 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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