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可以随意建设吗
无论是城市生活还是农村生活,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
为了防 止环境污染,建立垃圾处理站统一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就会变得很有必 要。在很多时候,垃圾处理站出于经济效益的考量,会选择填埋作为处 理垃圾的方式,即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但是,不恰当的地方建设生活 垃圾填埋场也是对环境有害的。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擅自关闭、闲 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务院和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 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如果本案中,群众想要举报,应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因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 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关于固体废物的处理,在填埋这一块,无论是生活固体垃圾还是工 业固体废物垃圾,均不能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 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进行,在其他区域也需要建立专门的固 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如果说,固体废物的处理在填埋这一块上是有条件的限制,那么在 向河流等水体倾倒方面就是完全的禁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 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 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 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 物。”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固体废物 污染的主管部门也进行了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规 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 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工作。”
即原则上固体废物污染的主管单位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环保局),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主管,其余行 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固体废物污染有管理职责。
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质量控制要点:★放在一起了,按三者施工顺序,依次5条5条6条 (1)泥质防水层:单位资质,进货质量,膨润土参加量,均匀、含水、碾压,质量检验(人材拌施工检验) (2)GCL:基底,搭接,撒土,坡面,覆盖 (3)HDPE: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进货质量,机具有效,方案交底,场地季节 土怕水,膜怕冻(土不能遇到水、雨雪,膜不能冻) 2、泥质防水层施工程序:9条,验厂地,选土源,2试验,选配比,拌合,摊铺、压实,检验,完成。
即:验选2试验定拌摊验完。此点考过案例 3、HDPE焊缝检测:电气真破:电火花、气压、真空、破坏性(在P204图中) 4、检验HDPE质量:墙后观军人(强厚观均韧) 以上是我对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环境保护要求有哪些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环境保护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拟建有可靠防洪设施的山谷型填埋场,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洪水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前款规定的选址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四、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分几种类型
混凝沉淀法是水和污水处理中的常用技术,它通过电性中和、压缩双电层、吸附架桥和网捕等作用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微小悬浮状态的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张跃春等采用混凝沉淀法对四川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膜过滤浓缩液进行了处理,测试了混凝剂种类、投加量和助凝剂配比对处理效果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FeSO4和PAM联用时的处理效果最好;在最佳反应条件下废水的COD去除率可达74%,UV254去除率达到52%。
电絮凝工艺是利用电化学方法,在产生絮凝剂的同时在阳极上析出O2微气泡,阴极上产生H2微气泡,并通过絮凝作用、气浮作用和电解氧化还原作用共同实现污染物的有效去除。与传统的混凝沉淀工艺相比,电絮凝法具有效率高、泥量小并易于固液分离等优势,已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国内外已有许多学者将电絮凝法应用于垃圾渗滤液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在此基础上也有了将其应用于渗滤液膜过滤浓缩液处理的尝试。S.TOP等]以铝电极做阳极,采用电絮凝法处理土耳其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纳滤膜浓缩液,最终的处理结果显示,COD、色度、总磷的去除率都随电流密度和反应时间的增大而不同程度地增加。
五、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有哪些等级
1、简易填埋场 简易填埋场是中国这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的填埋场,其主要特征是基本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也谈不上遵守什么环保标准。
目前中国相当数量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这一类型,可称之为露天填埋场,对环境的污染也较大。 2、受控填埋场 受控填埋场在我国填埋场所占比重也较大,而且基本上集中于大中小城市。
其主要特征是配备部分环保设施,但不齐全,或者是环保设备齐全,但是不能完全达到环保标准。主要问题集中在场底防渗,渗滤液处理和每天覆土达不到环保要求。
3、卫生填埋场 所谓卫生填埋场就是能对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控制的填埋方式,并被广大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其主要特征是既有完善的环保措施,又能满足环保措施。
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有哪些填埋作业要求
一般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定义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指的是用于处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带有阻止垃圾渗沥液泄漏的人工防渗膜,带有渗沥液处理或预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最终封场关闭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处理场地。
填埋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法,目前仍然是中国大都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主要方法。 根据环保措施(如场底防渗、分层压实、每天覆盖、填埋气排导、渗滤液处理、虫害防治等)是否齐全、环保标准是否满足来判断,我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可分为三个等级。
1、简易填埋场 简易填埋场是中国这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的填埋场,其主要特征是基本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也谈不上遵守什么环保标准。 目前中国相当数量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这一类型,可称之为露天填埋场,对环境的污染也较大。
2、受控填埋场 受控填埋场在我国填埋场所占比重也较大,而且基本上集中于大中小城市。其主要特征是配备部分环保设施,但不齐全,或者是环保设备齐全,但是不能完全达到环保标准。
主要问题集中在场底防渗,渗滤液处理和每天覆土达不到环保要求。 3、卫生填埋场 所谓卫生填埋场就是能对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控制的填埋方式,并被广大发达国家普遍采用。
其主要特征是既有完善的环保措施,又能满足环保措施。
七、中国有多少生活垃圾填埋场
No. 中国垃圾填埋场十大沼气发电站排行榜 1 西安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2 南京水阁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3 济南市无害化处理厂沼气发电站 4 广州大田山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5 苏州七子山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6 湖南长沙桥驿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6 广州兴丰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8 梅州龙丰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9 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9 无锡桃花山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站 中国垃圾处理设施还非常落后,364个城市还没有垃圾处理厂,发改委已经要求各个设市城市07年底要征收垃圾处理费,全部投入到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生活垃圾厂的投资规模将在360亿元以上。
我国垃圾处理量年增幅10%以上,处理率低。固体废弃物是浓缩态最高的废弃物,对于环境的污染也非常大,尤其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固体废物产生量受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效率及产品生产和消费量的影响,因此,废物产生量与P之前存在紧密的相关性。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近几年随着P的高速增长,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增长率保持在10%上,2005年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95亿吨,综合处理率在51%左右,工业固体废物13.4亿吨.其中危险废物1000万吨左右,有400万吨没有得到处置。
我国垃圾处理厂在规模和结构上非常落后。根据建设部对全国661个城市垃圾填埋场运行检查情况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661个城市有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372座,分布在297个城市,一半以上的城市垃圾处理率为0,全部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率仅仅为50.8%,近85%的城市生活垃圾采用填埋处理,而这部分填埋厂中只有15%能够实现生活垃圾的基本无害化, 5%填埋场垃圾实现较完全的无害化,其余的垃圾只是被简单的填满,仍然在继续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建设垃圾处理厂正在成为各地的共识。根据环保总局“十一五”规划,我国将投资450亿元新建垃圾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目前的50%提高到60%以上。
“十五”期间我国新增垃圾处理能力约12万吨/日,如果根据“十一五”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4.2万吨/日的规划计算,每吨的建设成本在15万-20万之间,“十一五”期间生活垃圾厂的投资规模在360亿-480亿元左右。 从各地方的情况来看,对于垃圾处理也越来越重视,北京市和河南省都出台了“十一五”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方案,我们预计其它省市也将在这方面加大投入。
此外,国家发改委在07年2月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将动用价格杠杆促进环境保护,推行“谁污染谁付费”,规定在07年年底前所有城镇收缴污水处理费,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在规定期限内收缴垃圾处理费,预计这一政策将提升地方在建设垃圾处理厂方面的资金实力。 建设部最新统计资料介绍: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场)467座,处理能力8567万吨;填埋场372座,处理能力7103万吨,分别占80%和83%;焚烧厂69个,处理能力1138万吨,分别占15%和13%;堆肥厂26个,处理能力326万吨,分别占5%和4%;截至2006年底,焚烧处理量占全部垃圾处理总量的比例约为13%,与2005年相比,填埋下降2个百分点,堆肥下降1个百分点,而焚烧处理上升3个百分点;我国垃圾通过焚烧发电进行处理的比重已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另外,一批焚烧厂在半年内建成或即将建成投产:宜兴垃圾焚烧项目、福州红庙岭垃圾发电厂、厦门市环卫综合处理厂、天津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温州苍南垃圾发电厂、宁波镇海垃圾焚烧发电厂、淄博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西郊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成都市第一垃圾发电厂等项目。其中80%的焚烧厂是在近5年建设的,若干从事焚烧厂投资或供货的龙头企业已经开始形成,可见,垃圾焚烧发电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