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户口迁出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1、录用、招聘、调动迁出 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已批准录用、招聘或调动,且迁入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已经签发《准迁证》的。
2、投资、购房、直系亲属投靠、随军、收养和在异地常住等迁出 拟迁入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已经批准迁入,并已开具《准迁证》。 3、佛山学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一)、准迁证,原件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1、录用、招聘、调动迁出 (1)证明材料,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投资、购房、直系亲属投靠、随军、收养和在异地常住等迁出 3、学生入学、毕业分配、改派和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出 (1)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 (2)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 (3)毕业证或所在院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 佛山户口迁出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1、由迁出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证件、材料齐全、无误的,户籍窗口给予当场办理,并开具《迁移证》,并注销我市户口。 2、申请人凭《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无误的,户籍窗口给予当场办理,并开具《迁移证》。 办理费用:签发《迁移证》,收取工本费4元。
2.佛山市户口迁移的办理有哪些流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升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佛山户口迁入手续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国(省)属单位省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部调动文件(附内部调动人员名单)。 [3]我市接收单位证明。
[4]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入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8]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9]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
4.关于佛山结婚登记所需资料用手续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
(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
”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
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5.关于佛山结婚登记所需资料用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夫妻投靠入户 需到所在地公安局(人口管理科)办理
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申请人双方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1、《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49周岁以下己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户口受理窗口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部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禅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