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对父母再婚赡养是怎样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子女对父母再婚赡养 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其次,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问题。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非婚生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应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改变而终止。
再次,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问题。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由此可以推定,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养子女对养父母也是负有赡养义务的,并且这种义务不随养父母的婚姻关系改变而终止。 综上所述,不论子女与父母之间是婚生、非婚生或是收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都应当适用婚姻法关于子女对父母赡养的一般规定。
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2.老人再婚赡养问题细则是怎样的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行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能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终止。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经违反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婚姻法》第30条的规定。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老人再婚赡养问题规定如下:
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将履行抚养义务作为享受赡养义务的前提,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一些赡养人往往漠视对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以父母再婚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实,这种理由、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老年人在晚年依法应得到子女及其他赡养人的悉心照顾,安享晚年,这是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附加条件能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