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 户口没迁出去能分到宅基地吗(婚姻期间审批的宅地基女方有份吗)

2025-04-02 百科 86阅读 投稿:十里寂

1.女儿出嫁,户口没迁出去能分到宅基地吗

农村女孩出嫁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可以依法享有本村的宅百基使用权。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 明确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度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通知》指出,切实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知土地承包权益重要性的认识 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赋予妇女,包括广大农村妇女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道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内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容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

2.婚姻期间审批的宅地基女方有份吗

婚姻期间审批的宅地基女方有份,各地审批宅基的政策是按户审批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有女方的份额。

《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3.结婚后女方没迁户口可以从村里分住宅基地吗

户口迁移后不属于原集体成员,宅基地是否收回具体应当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结婚了户口没迁宅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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