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支票丢失了怎么办呀(支票丢失怎么处理)

2025-03-18 百科 86阅读 投稿:醉红颜

1. 我把支票丢失了怎么办呀

赶快联系付款方和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办理现金支票挂失手续,告诉银行现金支票号,金额等已填项目的内容。

支票挂失程序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

有关规定

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扩展资料

支票挂失所需材料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

3、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支票

2. 支票丢失怎么处理

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扩展资料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支票

3. 支票丢失怎么办

如果是你收到的支票,联系开出支票的单位,让他们的财务到银行去做挂失。

如果是你们单位自己的空白支票,就由你们单位的财务去开户银行作挂失。挂失后,就可以暂停支付了,保证暂时不会被人把钱取走,但这个挂失只管10天。

然后,银行会让你去法院公示催告,拿着法院出具的证明就可以彻底明确这张票的权利归属,究竟是作废还是把票款判给谁。如果是你们单位自己的空白支票丢失,由于公示催告比较麻烦,如果你的支票填写了日期,在暂停支付的期限内支票就已经过期了,也可以不去催告,因为等止付期过了能对外支付了,票也过期了,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了。

4. 支票丢失如何办理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既然法院不受理

说明那张支票已经无效

5. 个人支票丢失怎么补办

个人支票丢失,应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

一、个人支票丢失有关规定:

(1)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

(2)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二、个人支票丢失挂失程序: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

三、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3)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4)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6. 我把支票丢失了怎么办呀

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如果你是现金支票,麻烦就大了,因为付款方给你支票的时候,肯定是公司章,姓名章都盖齐全了,如果有支付密码的,密码肯定也会输了,所以他给你的支票肯定是手续齐全的,如果有人捡到这张支票,只要他知道现金支票支取的方法,不需任何证件,他就可以取钱了,所以你可以做的就是赶快联系付款方让他们和他们的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办理现金支票挂失手续,让他们告诉银行现金支票号,金额等已填项目的内容,如果办理这些手续之前,人家没有来取款你就可以放心了,但是人家捡到支票的人捷足先登了,你就得自己赔这笔钱了.如果是转帐支票,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收款方已填,就是已经填写了你们单位的名称,这种情况下人家捡到了支票就没有用了,因为现在银行所采用的是05年版的新支票,不能二次背书,所以人家捡到没有用.第二种是收款方没有填,这种情况就很糟糕,他可以填写他想填写的任何已开户单位,并盖章背书,就可以名下言顺的去银行进行转帐业务的办理,将这笔款项转到他所填单位的帐上,这笔钱就又该你赔了.转帐支票掉了,你也可以联系付款方,让他们与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对这张支票挂失,时间一定要快,否则后果很严重.。

7. 支票弄丢了

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

① 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 ② 二是请求有关单位协助防范。 注意:不要到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刊登声明作废一类的广告。

空白支票遗失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民法和经济法的有关规定看,“遗失声明”是一种单方民事行为,并无法律意义。依照法律,为他人设定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原法定机关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做出。

遗失支票的作废声明行为,明显缺乏成立单方法律行为的条件。不仅如此,遗失人声明空白支票作废,还有害不幸福会,因为刊登遗失声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合法形式达到转嫁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拒绝履行票据合同义务。

因而,该民事行为一开始就缺乏法律效力。 从《民事诉讼法》得知,遗失人不能对空白支票通过申请催告程序来宣布遗失支票无效。

民法规定,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仅限于因被盗、遗失,或者丧失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有人,即持票人,而非票据签 发人。而且,公示催告必须有确定的和范围。

即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票面的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而遗失的空白支票除发票人事项外,其他票据内容一概不详。公示催告程序是为丧失票据的票据权利人能依法继续行使票据权利而设立的。

法院因此做出判决不会对其他人的合法权利有所妨碍。若对遗失的空白支票由法院通过该程序宣告无效,势必对善意取得该支票的持票人(如销货方)以及其他票据关系人(如开户银行)产生不利用影响,引起票据关系紊乱,这与民法中设立公示催告程序的立足点是背道而驰的。

从《银行结算办法》可知,如带出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支票遗失,纯属违章行为。 从实践看,“遗失声明”不起作用,如被冒领支付,银行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受损失的仍归空白支票遗失者。

8. 支票丢了怎么办

去银行挂失。

支票丢失,可以去付款银行填写挂失止付通知单并签章,办理挂失止付手续。

《支付结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四十九条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9. 支票丢失怎么处理

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扩展资料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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